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南通市2014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水利局《南通市2014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通政办发〔20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水利局《南通市2014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