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遴选,现公布吉家墩遗址等13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南通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1处不可移动文物并入现有文物保护单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文物工作新局面。

  附件:1.南通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合并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3.南通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通政发[2014]013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