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4〕47号 2014年3月2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确保“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现就做好2014年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勇争“八个领先”、落实“八项工程”、实现“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加快流转土地利用,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大力发展苗木基地,建设美丽南通;建设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切实为城市“菜篮子”提供保障;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各区加大项目农业投入力度,加快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
二、发展重点
(一)突出流转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崇川区在流转土地全利用的基础上,全面完善苗木基地和蔬菜基地的管护举措,确保流转土地利用见实效;港闸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流转土地实现全面利用,鼓励村集体经营或全托管式的代耕代种经营模式,既提高流转土地的利用效率,又减轻城市化发展中的建设成本,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农民增收服务。
(二)加快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继续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1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市区五个万亩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全年新增设施蔬菜基地面积1.2万亩,其中港闸区新增4000亩、通州区新增5000亩、滨海园区新增3000亩。蔬菜基地总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保障市区蔬菜应急供应。
(三)突出苗木基地建设。围绕建设美丽南通的总体要求,突出连片苗木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新增苗木基地10000亩,其中春季完成7000亩,秋季完成3000亩。
三、政策扶持
(一)土地流转。对崇川区、港闸区(不含万顷良田)已经流转的耕地,在改变农业用地性质之前,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二)苗木基地。港闸区(不含万顷良田)、滨海园区种植紫薇、香樟、桂花、女贞、榉树、槭树、枫树、樱花等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杆高1.5米以上、米径3厘米以上的苗木基地,亩苗木价达到6000元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3000元;苗木价低于6000元的,每亩一次性补助苗木实际价的二分之一。
(三)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优先扶持五个万亩永久性蔬菜基地核心区周边的蔬菜大棚。新增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单栋大棚,每亩补助3000元;新增连片10000平方米以上的智能温室,每平方米补助200元。
上述补助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管理。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由实施主体申报,区农发局(农工局)、财政局初审并上报,市农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及批复。未纳入计划的项目不予补助;纳入计划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须履行报批手续,由市农发局在原计划盘子内负责调整批复。
(二)严格项目实施。苗木基地和蔬菜基地建设采取“建前申报、阶段抽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管理模式;土地流转和利用采取阶段督查、年终验收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跟踪管理。
(三)强化建后管护。切实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确保蔬菜基地和苗木基地保存完好。
(四)强化工作考核。将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建设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