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4〕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2014年12月30日市十四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12月23日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06〕148号)同时废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