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4〕93号  2014年7月8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4年4月,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水平,加快建设综合政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研究分析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形势任务,对标准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督查考核各部门、单位推进和实施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韩立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召集人:王晓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辛鸿堂(市政务中心主任)、王庆煊(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成员:孙宝军(市政务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南通中国珠算博物馆馆长)、王一明(市政务中心副主任)、张伟(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沈江海(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俊(市信息中心主任)、张文慧(市政务中心纪检组长)、朱赤(市政务中心主任助理)、王国新(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中心,辛鸿堂同志、王庆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一明同志、张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市政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行政服务处处长(首席代表)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总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指导组、督查组三个组,分别承担综合材料、业务指导、督查考核职能。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联席会议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务中心:负责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实施;负责编制、实施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编制、贯彻和调试完善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体系,并督查考核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市政务中心推进、实施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工作,为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咨询优化;负责收集、整理、制订政务服务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经费的安排、管理和监督。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市政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中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物管、安保、餐饮、绿化、节能等标准的编制、贯彻、实施、监督工作。

  市信息中心:为市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建设和市政务服务标准公众查询平台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咨询论证;组织、研究、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提供智能信息服务。

  五、工作规则

  (一)会议召集。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定期召集,也可委托召集人召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

  (二)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前,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会商提出,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

  (三)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推进情况及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的事项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

  (四)日常联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沟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拟定联席会议议题并协调有关事项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