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4〕60号 2014年4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秸秆禁烧工作,保障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南通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南通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保障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能源化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出现全省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比2013年大幅下降。
(二)工作重点
禁烧工作重点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10月20日至11月2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
禁烧工作重点区域:
1.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
2.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
3.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4.主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15至4月30日)
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研究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及禁烧巡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禁烧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修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考核奖励办法。各县(市)区于4月20日前将2014年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方案报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8623)。
(二)推进落实阶段(5月1至5月20日)
制定禁烧督查巡查工作计划。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制定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计划,大力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及饲料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以村或组为单位,设置秸秆临时堆场,用于收集、周转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落实定点帮扶、互助离田等措施。开展广泛宣传,联合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报道,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责任网络建立、秸秆临时堆场设置等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督查。
(三)督查巡查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10月20日至11月20日)
市级成立1个督察组和9个督查巡查组,分片包干,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督察组对各督查巡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督办。
各级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滚动宣传标语和口号,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信息调度和督查巡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和通报动态。
各级环保部门加密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预报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
(四)总结考核阶段(7月30日、12月10日前)
各县(市)区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并于7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夏季及秋季总结情况报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加强领导和统一部署,成立专门机构指导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动员、全员发动,严防严控、综合施策,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镇(街办)、村(居)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强化职能部门联动执法意识,联合开展督查巡查行动,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网络,强化联防联控。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禁烧工作网络,逐级包干到乡、村、组、农户和田头,加强巡查防控,形成“边界明确,落实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要加强对零星地块的盯防,确保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方案,联合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加强禁烧工作宣传报道,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印制一批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农户、中小学校,把教育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课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公布露天焚烧秸秆的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监督秸秆禁烧工作。
(四)综合利用,完善收储体系。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同时加大对秸秆离田的补贴力度。坚持镇统筹、村落实,于4月底前各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对秸秆还田计划、机械保障、多种形式利用途径(饲料、制粒、制绳及发电)等做出明确安排,对无法还田的油菜秸秆等要及时离田,因地制宜落实去处,按照地块分片确定秸秆利用方式,实施挂图作战。对暂时无法利用的秸秆,要遵循“快速收储、便捷外运”的原则,以镇为单位,落实所属村、组合理规划,提前设置秸秆临时堆场,堆场要实现集中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村(居)、组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的队伍,实现收割前定人巡查,收割中定点守望,收割后及时离田。可结合各地的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五)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各地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进行考核,与生态市(县)创建等工作挂钩。建立健全秸秆禁烧考核制度,对秸秆禁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实施奖励。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坚持动真碰硬,依法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提请监察机关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