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4〕68号  2014年4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体系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收入是衡量民生幸福的核心指标。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体系,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分析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方法制度的规范性。在调查方法的设计上,与国家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在抽样方法、样本确定、指标口径、收入与消费分类、记帐方法等方面保持一致,确保基础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二)突出地方调查的代表性。根据国家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抽样规范,扩充地方样本,与国家样本有机整合并进行代表性检验,确保样本符合南通市情,对南通城乡居民总体具有代表性。

  (三)突出市县联动的总体性。市、县城乡居民监测分析是一个整体,县(市)、区城乡居民收入是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基础和支撑。市统计局、南通调查队要加强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市统计局、南通调查队,共同做好监测工作。鉴于县级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由省直接评估的现状,各县(市)要做好与省统计调查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各地城乡居民收入得到准确客观的反映。

  (四)突出增收工作的支撑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全市及县(市)、区关于城乡居民收入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成效,加强分地区的居民收入分析,寻找增收的亮点与支撑点,确保省认定反馈数据反映南通城乡居民增收的实际工作成效。

  (五)突出服务决策的目的性。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体系,最终目的是服务科学决策。依托符合市情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基础数据,辅以问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增收亮点、难点的分析,准确把握城乡居民收入及构成变化的趋势,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调查样本

  市统计局与南通调查队统一组织实施地方样本点抽样工作。在全市70个(700户)国家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点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五县(市)、通州区和市区(包括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增加城乡调查地方样本点10个。通过扩样后,全市共有城乡调查样本点140个,调查户1400户(每个调查点一般10个调查户),确保扩充后的样本量对县(市)、区有代表性,形成包含各县(市)、区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网络。

  南通市城乡住户调查点分布情况(略)

  三、工作方法

  (一)数据收集。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数据由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二)数据审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开展城乡住户调查记帐质量检查、数据核对、实地调研、电话随访等数据质量的检查与抽查活动,加强数据的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三)监测分析。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县(市)、区监测数据及各成员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与研判,定期形成监测评价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四)决策咨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需要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热点,深度开发利用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结合开展典型调查、征询专家意见,形成有价值、有见地的决策咨询报告,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作为科学决策的参考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牵头建立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统计局、南通调查队、发展改革、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农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领导为成员。建立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队长担任,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当地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相关数据及监测分析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工作,协调、解决监测分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判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变动情况,通报全市监测分析结果,开展相关分析研究。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本部门实施的影响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增收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实施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商的事项。市财政负责安排新增调查项目经费和决策咨询系统开发经费,地方样本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三)建立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经联席会议协商确定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四)强化督查机制。为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督查办法,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附件: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南通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和决策咨询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召 集 人:凌  屹  市统计局局长

  胡亚生  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队长

  成   员:陆云飞  江苏省统计局南通调查局局长

  施方明  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副队长

  平  根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

  戴泽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海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垂庆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进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胡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