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4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3〕36号  2013年6月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研究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落实载体、项目,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循环园区、循环产业和循环企业的发展,力争每个国家级开发区都建成一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力争有一批循环经济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计划,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循环经济。

南通市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再生利用,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形成以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社会循环式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使输入端的资源能源消耗水平明显下降,输出端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产出率。

  2.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强化政府引导,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推进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引导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激发公众的参与意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3.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针对污染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潜力大的重点领域,在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各产业、各层面、各环节的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带动系统普及、整体推进,壮大循环经济规模。

  4.科技先导、创新推动。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关键共性技术尤其是接环补链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实现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由难循环向易循环转变。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

  5.体现特色、力求实效。充分体现“省内有特点、市内是重点”的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各地区发展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强化基本制度建设和监管,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要目标

  1.资源产出率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

  2.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进一步减量。基本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得到巩固,建成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17%、18%。

  3.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建立起布局科学、健全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和综合利用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到201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9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4.循环型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能源梯级利用与资源循环利用为纽带的纵向延伸、横向耦合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城市矿产”、再制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服务业等循环经济新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基本形成三次产业循环链接、动静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5.循环型社会体系基本形成。绿色消费模式得到大力推广,生产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拓展,初步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循环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1.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以产业结构高端化、重点行业循环化为方向,以化工、电力、建材、纺织印染、海洋工程装备、电子信息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优势企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资源高值利用。

  化工行业。以提高行业能源利用率、三废利用率、化工产品回收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物排放为重点,推进上、中、下游之间的链接,形成行业循环产业链。深入推进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淘汰隔膜法烧碱等旧工艺,推广应用新型盐析结晶器、循环泵和大型密闭式电石炉等新装置;重点推动酸碱废渣等“三废”资源化综合利用。

  电力行业。优先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发电。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电网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电网传输效率。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低效能燃煤锅炉,加大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三联供。火电行业全面完成脱硫脱硝改造。

  建材行业。加快发展节能玻璃、太阳能玻璃、复合多功能墙体材料、木塑复合材料等绿色新材料。提高高标号水泥及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例,推进水泥及混凝土用量的减量化。以生产过程节能及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窑炉热工设备、水泥粉磨等节能改造,推进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纺织印染行业。以纺织环节的纤维回收利用与印染环节的节能、节水、减污为重点,大力推进废旧化学纤维的再利用,高温印染废水、低浓度碱减量水洗废水以及一般废水的综合利用,实现能量回收与废弃物再利用。加快开发替代石油的生物质纺织纤维材料,鼓励利用废聚酯瓶、废旧丙纶等生产高附加值再生纤维,减少原生资源消耗。淘汰落后印染产能2.5亿万米。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浆料和清洁型气相导热油,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全面推广高效短流程印染前处理工艺。鼓励进行废水循环利用和废水、废气热能回收利用。以废旧职业装再生利用为突破口,完善社会化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体系。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化配套能力为重点,鼓励发展船用动力、通信导航和自动控制设备等高端配套产品,不断拉长船舶配套产业链。重点发展港口机械、海洋工程机械、海洋渔业机械以及配套产业。重点抓好超深水海洋工程平台等海洋油气钻采、生产加工及储运等装备和动力定位、钻井包等关键系统,提升总承包和专业化分包能力。

  电子信息产业。以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及家用电器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废旧电子电器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溶剂、废线路板和其他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力争做到电子废弃物的安全利用与污染物的“零排放”。鼓励发展高效绿色节能电子产品,电子零部件模块化、可拆解零部件使用等方面的研发生产,建设高效的生态电子信息产业模式。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2.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坚持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消费和绿色服务的发展理念,以旅游、物流、商贸餐饮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利用优、环境污染轻、重复利用高的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一是鼓励旅游业绿色发展。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和绿色旅游,组织生态旅游路线,提供绿色旅游产品,倡导绿色旅游消费模式。加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城镇历史文化街区及旅游干道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对旅游设施、景区、场所实行生态化管理,加强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旅游区环境。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

  二是构建绿色现代物流体系。优化物流网络区域布局,鼓励使用铁路、水运等环保运输方式,建成一批生态型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优化配送网络,通过物流效率提升降低能源消耗与污染排放。进一步完善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构筑现代化全程物流网络。鼓励企业联盟,促进设施共享,提升物流设施设备利用率及运输工具载运率。配合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产业和生活废弃物处理物流系统,通过便捷的逆向物流连接资源回收体系与生产体系。到2015年,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4%。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三是发展循环型商贸流通业。建立健全商贸信息平台,重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代理配送、国际采购平台等现代方式和经营业态。推动文峰大世界等有条件的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和专卖店开辟网上交易平台,降低商贸交易过程中能源资源的消耗。倡导包装绿色化,严格执行“限塑令”。推广净菜进城,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鼓励开设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专柜,推行绿色采购,建设绿色消费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图书、家用电器、日用生活品等二手市场,减少资源浪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南通工商局、南通质监局)

  四是培育循环经济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培训、管理、设计、信息、交易等多元化的循环经济服务产业。鼓励建立循环经济产品、技术、装备等的展示、展览、交易平台或交易市场。培育一批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合同管理方式与嵌入式服务提供循环经济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收益共享方式,与企业合作投资建设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南通工商局)

  3.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全面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循环化、副产物利用高效化、废物处理资源化,促进循环农业区域化、园区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

  一是种植业。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鼓励使用喷滴灌和管道灌溉等节水新技术,提高农业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科学使用化肥,减少用药频次,推进化肥减量、农田减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重点,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

  (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二是畜牧业。优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布局,建设标准化生猪(奶牛)、家禽规模养殖场,发展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禽产品深加工一体化的集成循环养殖模式。以畜禽粪便的能源化和肥料化利用为重点,鼓励发展超大型沼气工程,推进沼液、沼渣及有机肥还田。

  (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是渔业。重点发展浅海贝类底播、网箱养殖、紫菜养殖等设施渔业,大力发展水芹、芋头、莲藕等水生经济作物栽培和鱼、鸭、鹅养殖综合利用模式。延伸现代渔业循环产业链,重点发展海水养殖业,海洋贝类、鱼类、紫菜等海产品的深加工业,鼓励利用鱼类、虾蟹、贝藻以及水产加工副产物,加快海洋生物、医药等尖端产品的开发力度,提升水产品加工的层次和效益。加快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改造,推进老旧渔船及网具材料的综合利用,降低废弃渔船对海洋和周边环境的污染。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四是工农业复合。培育推广畜(禽)—沼—果(菜、果)复合型模式、农牧渔复合型模式、上农下渔模式、工农业复合型模式,形成由农、林、牧、渔业及延伸农产品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要素耦合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着力形成集立体养殖、立体种植、种养加、生态农业于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推进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

  1.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回收主体,引导连锁经营。鼓励尝试押金回收、累计积分等回收方式,支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预约回收和交易。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推动建立规范的餐饮企业、单位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定点收集、密封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逐步建立家庭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加强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做好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纸等传统再生资源的回收,推进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包装物、废旧纺织品的回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南通工商局)

  2.发展循环经济再制造。规范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鼓励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发展,进行园区化管理,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城市矿产”开发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开展消费者交换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的工作,扩大再制造旧件回收规模。重点推进机动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复印机、计算机服务器等的再制造,继续推进废旧轮胎翻新。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延长产业链,加快形成覆盖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着力加强深度加工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等的拆解及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南通工商局)

  3.推广绿色建筑。积极采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使用地热、太阳能等新能源,鼓励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新建甲类公共建筑节能标准需达到节能65%的地方标准,新建住宅需达到节能50%的国家标准,鼓励建设达到节能65%标准的住宅。采用外墙保温技术、门窗节能改造技术等对既有住宅进行节能改造。结合装修或改造工程对宾馆、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节水改造。支持节能建筑材料和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化发展,全市新型墙材应用比例和水泥散装率均超过90%。鼓励建设专业化的建筑废弃物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发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等建材。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40%。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

  4.推行绿色交通。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积极推进宁启、新长铁路南通段等项目电气化改造工程,到2015年,市域内铁路电气化比例达到100%。构建城市综合绿色慢行交通网络,倡导以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为主的出行方式,注重轨道交通和现代快速交通系统的建设。2015年,城市居民公交(含出租车)出行分担率达到22%,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达到100%,力争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加快推进清洁燃油汽车、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等清洁汽车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严格汽车市场准入制度,确保机动车排放符合标准;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黄标车检测管理,促使车主加强汽车保养、安装尾气处理装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南通质监局)

  5.倡导绿色消费。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生态消费的宣传,增强节约意识,培养理性、绿色的消费观,培养公众自觉节能、节水和垃圾分类等绿色消费习惯。倡导居民使用具有环保标识的绿色产品,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节水器具和资源再生产品,在餐饮、酒店、超市等消费领域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减少消费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推进政府机关全面使用节水、节能等设备,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绿色办公方式,禁止超标消费,发挥政府在绿色消费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交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方面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重点示范工程

  (一)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一是在4个粮食主产区交通干道、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地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能源化利用、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节水示范工程。结合农村环境整治、优化村级环境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等农村清洁工程。二是积极开展5个再制造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争创国家级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选择一批企业开展机床、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办公用品再制造试点。培育、引进10家左右再制造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2个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企业,争创1家省级以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三是2013年底前,市区及县市城关镇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都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选择一批物流企业开展绿色物流示范企业。选择一批旅游景点实施旅游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争创省级以上服务业循环示范企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协同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南通工商局、市旅游局)

  (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出台《南通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以“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再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到2015年,完成所有国家级开发区和75%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创建4个市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力争2家列入省级以上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三)节能降耗工程。通过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等方式,“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60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如东、启东近海和潮间带风电场建设,力争新增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约替代石油和能量系统优化等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开展能源审计,突出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2013年底前,强制淘汰市区范围内1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52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四)工业生产清洁化工程。开展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环境体系管理认证,对“产生和排放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指标”的“双超”企业,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两有”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双超”、“两有”等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达到200家。选择20家企业实施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在有国家清洁生产核准的行业中,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80%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指标水平;40%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指标水平;10%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指标水平。对化工、印染、建材、钢丝绳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对标创先活动。以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为载体,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五)垃圾处理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对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填埋处置,规划建设填埋场1座,设计库容为100万立方。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危险废物:统一分类收集,集中安全处置全市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弃物。规划建设危险废物焚烧场3座,日处理总规模440吨。生活垃圾:实施垃圾收集分类化,运输密闭化,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中心城区规划生活垃圾转运站8座,总转运规模2950吨/日。全市域规划建设海安、如皋、如东、启东生活垃圾焚烧厂4处。建筑垃圾:加快港闸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力争2014年投入使用。到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

  (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工程。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度。规划建设南通市区、启东、海安、如东餐厨垃圾处理场4座,总日处理规模400吨。选择港闸区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力争2014年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南通工商局)

  (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工业集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引江调水工程。加强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断面水质的监测和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改扩建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市区新增设计处理能力17.5万吨/日。同时,采用深度脱水处理,提高污泥脱水率,污泥含水率从80%降至60%。到2015年,县城、重点建制镇、沿江沿海城镇及产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98%。市区和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结合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推进城市深度处理尾水资源化利用。认真落实《南通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在各县(市)分别建成一个污泥无害化处置场点,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八)土地集约化利用工程。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推进6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组织以“万顷良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合理利用滩涂资源,重点推进启东、如东沿海滩涂土地开发工程,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南通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大力促进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九)载体建设工程。深化海门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园区)、海安鑫缘茧丝绸等14家省级以上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建设。继续推进如皋市(低碳经济试点城市)、如东九九久科技2家省级低碳经济试点单位和24家市级低碳经济试点企业工作的开展。推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等9个化工园区循环化建设;南通江海台湾农民创业园等7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南通火车站北物流园等6家低碳循环物流园区的改造示范建设,中央商务区等6个商贸中心载体的低碳循环化改造,狼山风景区、如东南黄海旅游度假区等循环型旅游景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十)关键技术工程。加大对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回收处理和利用技术、再制造技术、“零排放”技术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以及产业化示范。支持企业和机构建立废弃物资源化技术、装备研发中心以及再制造工程技术中心,引导企业加快开发、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循环型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增强高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力。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42项关键技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四、重大项目建设

  加大循环经济项目投入,建设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发挥重大项目对循环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引领、示范作用。未来三年,全市重点实施总投资2000万以上的循环经济重大项目100个,总投资460.5亿元。其中风力发电整机及零部件项目等关键补链项目42个,亚太再生资源科技项目等废物交换利用项目25个,通州热电联产项目等能量梯级利用项目17个,华研单晶硅切割砂浆项目等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项目16个。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健全市级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握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为本地区发展循环经济负总责,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抓紧编制年度推进计划,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在各项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贯彻循环经济理念。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各类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做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举措。

  (二)整合要素资源,强化政策支撑

  一是贯彻产业政策。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制定并细化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中优先考虑,编制强制淘汰和强制技术改造的工艺和产品目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产品目录、可再生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等。强化重点行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中需包含循环经济相关内容。

  二是落实价格和税收政策。执行差别定价政策,落实“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生产用电相应提高价格,对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等上网电价实行补贴”政策;对“污水零排放企业”免收污水处理费,研究制定污水处理企业处理量与收费挂钩办法,落实鼓励使用中水的价格政策。切实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列入国家鼓励目录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的税额抵免政策。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实行加速折旧。对国家鼓励引进的循环经济技术装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减免进口关税。

  三是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逐年提高市级财政中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比重,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示范工程以及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循环经济建设;支持循环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集合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债权融资产品的发行提供担保业务;支持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将通过股票市场的募集资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

  四是创新环境、土地等政策。实行排污总量分配、排污许可证、排污交易权和污水处理按值收费、污染者付全费等制度;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使用和交易试点,研究设立市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所。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的循环经济项目用地;每年拿出10-15%的省下达市区的用地计划,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抓紧制定我市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绿色采购等相关的专门政策规定。

  (三)完善统计、监察(监测)、评价体系,强化考核力度

  一是完善统计制度。科学确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调查、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

  二是完善监察(监测)体系。建立完善能源利用状况监测体系和节能态势预警调控体系;建立减排日常监察、监督监测、比对监测,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把有关资源、环境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力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循环经济绩效评价和奖惩制度。

  四是加快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汽车、包装物等产品为重点,落实生产商、销售商、使用单位与消费者及回收企业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方面的责任,明确生产者在整个生产周期中承担的责任。

  (四)注重科技支撑,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科技创新。建立健全技术研究开发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跟踪衔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建立一批资源节约型的科技示范工程。加强国家科技合作与交流,借助国际资本和技术,推动循环经济技术的产业化。营造循环经济创新环境,充分利用科技经费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及时发布最新科研结果,总结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技术,实施一批科技示范项目,促进技术转移应用。

  二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加快实施“江海人才引进计划”。支持高校增设循环经济发展专业,大力开展循环经济专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批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专业技术骨干群体和熟练技术工人队伍。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公众监督。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的优秀典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现代生态价值观,倡导宣传低碳和循环型生活方式,增强全民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消费观念,建立绿色生产、合理消费、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为发展循环经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