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3〕44号 2013年8月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文物是重要的国家财富和文化财产,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播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资源。文物普查是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基础工作,是有效保护文物、加强文化遗产管理的重要手段。
南通作为中国博物馆事业的发祥地,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特色鲜明、门类齐全的环濠河博物馆群为南通作为“文博之乡”、“博物馆之城”作了最好的诠释。据初步统计,全市文化文物系统及各行业、专题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达6万余件(套)。自国务院和省政府普查文件下达后,我市开展了编制普查方案、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参加省级培训、筹建普查队伍等一系列工作,为顺利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作了充分准备。
此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及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为文物的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通过普查,有利于准确掌握我市文物资源情况,科学评价文物价值,健全文物保护体系,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准确把握普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一)普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二)普查内容。普查统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类型、分布和收藏保管等基本信息。各地要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报告,建立普查档案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
(三)时间安排。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确定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时间为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13年6月至2013年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成立普查机构,组建、培训普查队伍,调查确定普查单位。
第二阶段(普查实施):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有序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采集、登录、报送、审核。
第三阶段(汇总验收):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主要任务是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验收和公布普查成果。
(四)前期准备。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及时制定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培训方案。要切实加强国有单位文物收藏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国有单位分布及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的主要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可移动文物普查程序和操作规程,并建立全市可移动文物认定专家库。
(五)普查资料填报和管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收藏保管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完整地填报普查信息,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防止在普查登记过程中造成文物损坏。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三、精心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
(一)健全组织。市政府建立南通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协调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文物数量较大的行业单位,应建立普查机制,并制定参加普查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保障经费。各级政府应将可移动文物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本辖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动员作为普查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始终,切实把握普查各阶段的宣传重点,充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有关要求及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普及推广文物知识,不断增强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为本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南通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通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 晋 副市长
副组长:陆善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亮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栋云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南通博物苑苑长
成 员:张建明 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卓卫民 市档案局(馆)副调研员
杨晓健 南通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戴泽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姜学勤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绍红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陈 坚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卢 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凤英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加如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
陆云飞 江苏省统计局南通调查局局长
缪建红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蔡定洪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栋云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