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3〕95号 2013年5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速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面,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水平,近年来,我市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扶持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对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实现粮食“九连增”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粮食收获后不能及时进行烘干储存,导致粮食霉变,造成严重损失,粮食烘干问题已成为制约粮食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庭农场(全托管)等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设内容建立粮食烘干服务中心是粮食生产“全托管”、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粮食丰产丰收,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扩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力保障,也是充分发挥粮食企业(粮食储备库、粮食加工企南通市人民政府公报5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业等)仓储、加工、销售优势,完善粮食产业链,提升粮食综合效益的又一载体。
从2013年起,我市将积极构建由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牵头,粮食企业、家庭农场和全托管等粮食生产主体共同参与建立的粮食烘干服务中心。粮食烘干设备由专业合作社购买,安装于当地粮食部门指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或农机合作社,配套仓房、安装必要设施等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或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提供。粮食烘干服务中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运行,按规定制订章程和管理办法,各方平等协商,做到产权清晰,责任明确,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实行粮食订单生产和订单烘干,合理安排,以成员单位为优先服务对象。
二、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基本现代化要求,到2018年,全市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80%,以全托管服务(家庭农场)为主的专业化服务面积力争达到50%。到2018年,粮食烘干机械化目标是全托管服务(家庭农场)等主体的粮食烘干机械化水平达到50%,即烘干粮食(以单季稻谷计)35万吨,按每个烘干服务点120吨能力配套,全市需布点65个。
2013年,全市通过政府引导方式先行建立粮食烘干服务中心16个,配置粮食烘干机60台以上,形成烘干能力720吨以上。
具体分布为:海安、如皋、如东、通州各3家,每家配置4台以上12吨位粮食烘干机;海门、启东各2家,每家配置3台以上12吨位粮食烘干机。
三、扶持政策对建成的粮食烘干服务中心,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每个点各补助36万元,海门、启东每个点各补助27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
新购粮食烘干机品牌必须在江苏省财政补贴农机购置名录内。以政府统一招投标或团购形式组织购机,所购烘干机不得转卖,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乡镇农机部门初审后,报县级农机、粮食、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对于弄虚作假骗补助资金和违规倒卖机具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农机、粮食、财政部门将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形成统一领导、任务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把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中之重。要以主产区为6 南通市人民政府公报主,结合现有发展基础,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方式,制订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根据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的水平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协调与分工,共同做好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工作。农机、农业、粮食、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资源整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及国有粮库的扶持项目。农业高产创建、农机库房建设、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科技入户等项目要向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倾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粮食烘干服务中心的发展,通过项目资源整合,给予重点扶持。以此为依托,示范、带动农业专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创新,增强适度规模经营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地要根据粮食规模生产区域,选择场地、机房、仓库等基础设施到位的粮食企业和运行较好、机具较多、服务规模较大的全托管服务(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其他成员参与,采取各方生产要素合作或入股等方式,组建粮食烘干服务合作社。合作社按规定制订章程、运行管理办法和收益分配机制。农机、农业、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区域性粮食烘干中心规范建设、依法经营、诚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