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127号 2013年6月21日)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市区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的行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国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韩立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惠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乃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照东(市财政局局长)、潘卫斌(市财政局副局长)、张跃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顾宗瑜(市审计局局长)、李桂顺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军(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外汇管理局局长)、沈浩兵(南通银监分局局长)、陈 俊(崇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曹金海(港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羌 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本高(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羌毅(南通滨海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内,由潘卫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