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4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3〕58号  2013年4月9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新兴产业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12〕10号)和《南通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通政办发〔2012〕188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现将引导基金管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韩立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缪三义(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惠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照东(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王亚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张乃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沈卫坚(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潘卫斌(市财政局副局长)、曹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菊生(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张乃华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