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3〕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1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通政办发[2013]19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