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3〕69号    2013年4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南通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南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风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58号)及《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的通知》(国知管发〔2012〕120号),现就开展我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专利保险促进创新支持企业发展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经营、市场运作、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专利保险模式,形成易于操作、广受企业欢迎的专利保险产品和配套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保险试点期间(2012.10~2015.10),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建立南通市专利保险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专利保险产品,开展专利保险业务的宣讲与培训,选择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专利保险试点,完成适合本地企业的专利保险产品的险种设计和评估,总结经验并向全市各类科技型企业推广,试点期末,专利执行险力争突破300单。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组

  组建由市知识产权局和人保财险南通分公司组成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组,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的专题调研、险种开发、流程设计、服务体系建设等研究,推进南通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 开展企业专利保险需求调查分析

  以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业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专利保险需求调查分析,为专利保险产品设计、保费确定、理赔方案、业务流程、评估审核程序制定、企业服务需求提供支持。

  (三)建立专利保险服务平台

  组建专利托管服务平台,开展参保专利的托管,建立相关专利数据库,对投保期内的专利进行法律动态跟踪和风险评估,对专利权收购、转化、交易、投融资提供增值服务;组建专利保险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专利投保、理赔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对企业应对专利纠纷、专利维权事项提供策略咨询。

  (四)制定专利保险申请审核流程

  建立机构推荐和市场受理相结合的专利保险申请流程,由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和推荐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的获奖专利及主要产品的重点、核心专利参加专利保险,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后,实行保费优惠。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保险受理点)同步受理其它企业的专利保险申请,并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工作。

  (五)探索专利保险新险种

  市知识产权局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从相对成熟的专利执行险起步,逐步推广。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企业需求,针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PCT专利各自的特点,研究设计相互匹配且被市场认可、操作性强的专利保险新险种,使企业有更多的选择。

  (六) 开展专利保险业务的培训和宣讲

  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保险系统开展专利知识的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同时,保险公司在知识产权系统开展专利保险业务宣讲,加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对保险业务的理解。市知识产权局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展企业专利保险培训,帮助企业提高专利保险意义的认识。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研究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组织南通市知识产权和保险方面的专家进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保险业务的评估及专题研究,并积极借鉴外地专利保险先进经验。同时,着力开展本地与专利保险有关的政策研究,为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提供决策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利保险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南通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人保财险南通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专利保险试点作为南通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重视专利保险,从提升全市专利运用水平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战略高度做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二)加强企业参保引导和服务

  积极组织引导运行良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维权需求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参加专利保险,组织保险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开展专利保险宣讲活动,通过专利托管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和保险机构的服务,完善专利保险的理赔服务和协调机制,对重点企业进行专业化指导和服务。

  (三)制定支持专利保险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试点期间推进专利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参保专利实行保费资助;对专利保险托管服务平台给予服务补贴;对保险公司开展市场化专利保险给予业务拓展奖励,并将保险补贴纳入市科技发展资金(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局另行制定)。市知识产权局对积极参保企业在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申报、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立项同等条件给予适当倾斜,及时解决专利保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专利保险业务指导和监管

  市知识产权局对开展专利保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以研究,建立专利保险投诉服务机制,会同市政府金融办加强专利保险业务的服务和监管;与市仲裁委员会合作,对专利保险和理赔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