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通滨海园区及管理机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委〔2012〕2号  2012年1月11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策应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建立南通滨海园区及管理机构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南通滨海园区。

  二、建立中共南通滨海园区工作委员会和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在核心开发区域内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三、南通滨海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职数8名。其中党工委设书记1名(按正处职配备)、副书记2名,1名副书记兼任园区纪工委书记(按副处职配备);园区管委会设主任1名(按正处职配备),副主任5名(按副处职配备)。

  四、南通滨海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设7~8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正职按副处级配备,副职按正科职配备。内设机构的具体设置待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组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