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2〕20号 2012年2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序 言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南通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突破阶段。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对于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南通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江苏省安监局有关编制“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和《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编制。
规划主要阐明了2011~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大工程,是指导我市“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1.主要控制指标全面下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十一五”期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565起,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事故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与2005年相比,我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了61.06%,死亡人数下降了33.67%;亿元GDP死亡率下降了66.01%;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下降了42.3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了52.16%;各类控制指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9年实现双下降,是省内为数不多的地级市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连续22个月未发生亡人事故,烟花爆竹企业连续8年未发生亡人事故,海洋渔业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消防火灾连续10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分类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1。)
2.安全发展理念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发展列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南通战略布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亿元GDP死亡率等指标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执法监督检查等方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指导、协调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促进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3.安监机构与队伍建设快速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企业”五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初步形成,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奠定了组织基础。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安监局和执法大队,129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部设立了安监站(所、分局)。市县两级安监系统落实行政事业编制232人,乡镇(街道)、园区安监站(所、分局)落实行政事业编制354人,队伍专业素质明显加强,执法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监管条件和设施得到逐步改善。
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建设显著增强。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为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奠定了制度基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得到强化,每年将事故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并签订责任状。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得到规范,制定印发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南通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南通市安全事故处理领导责任分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南通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南通市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追究规定》、《南通市生产经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持。
5.科技兴安逐步增强。全市从事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截止2010年底全市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1150名,为提高南通市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3家获国家安全评价乙级资质机构,共吸纳了125人从事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其中,获得国家安全评价资格的人员90人,成为搞好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帮助企业整改隐患、达到安全条件的一支重要力量。市安委会专家组作用发挥逐渐深入。全市71名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科技规划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安全评审、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重点行业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监控水平。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江海库区实行了准军事化管理,设立了监控系统。路面交通科技监管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建成了集数据、语言、视频、“立网”合一,高速稳定的四级公安交警计算机网络。海洋渔业安全科技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沿海各县(市)、区逐步建立起一套无线通信、数据传输、全球定位、视频监控、电子签证等于一体的通信监控指挥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FT-808短波单边带电台、FT-801超短波对讲机、卫星电话、渔船身份识别系统等监管技术设备,有效地提升了我市海洋渔业抗风险能力。海事安全科技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先后在沿江建立了世界上最先进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沿江甚高频系统(VHF)、沿江自动识别系统(AIS)、地理信息系统(GIS)、沿江闭路电视系统、视频会议网络系统、沿江气象信息系统、沿海地理信息系统(GIS)、沿海甚高频系统(VHF),基本实现长江干线的海事安全监管全面覆盖化、立体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改造全面完成。全市184家危化企业、553个高危装置全部按要求完成自动控制改造。
6.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执法家次、重点、目标、内容和方法。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暂行规定》,对358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编程、固化,探索出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公正性的行政处罚标准,切实解决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过大的问题,真正实现了行政处罚“零裁量”,有效消除了常见的人情罚、态度罚等现象。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十一五”期间,仅安监部门共立案查处了200起安全生产事故,下发责令整改书728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565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1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228家,处罚生产经营单位516家次,处罚金额2900万余元,有效规范了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成果显著。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先后荣获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先进集体。我市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关注。温家宝总理先后3次作出重要批示,全国总工会、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此项工作。2006年市政府在全市启动了百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程,4年来累计培训职工110.8万名,比计划时间提前1年完成了百万职工培训目标。在全省率先运用“网络点播+DDS互动视频直播+考试管理”三位一体远程安全培训平台,已开发50多门安全培训课程,为企业实行全员培训提供了较好的远程安全培训平台。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信息采集信息库,信息采集企业数达6893家,居全省首位。
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增强。应急救援队伍逐步专业化。全市以消防为主体的专业救援队伍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市共建立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17支,其它应急救援队伍61支,8个化工集中区有6个已经建立了消防站,4个通过省安委会验收。应急救援装备初具规模化。近年来我市在消防等公共领域加大了应急救援投入,普遍进行装备升级改造。化工集中区消防站共有消防队员125名,各类消防车辆20辆。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形成体系化。市政府发布了《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制定了各种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23个。9个县(市、区)制定了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项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均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防范措施,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应急救援演练已经形成制度化。每年全市各地均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均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演练。每年“安全生产月”,规定其中一周为应急演练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把应急演练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重大危险源监督逐步长效化。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制定了《南通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9.监管工作创新亮点纷呈。进一步拓宽安全分类评估范围。安全分类评估范围由工业企业扩大到了港口、医疗卫生、水运工程等行业。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16478家工业企业、26家港口企业、45家医院开展了安全生产评估。港口安全分类评估得到了国家交通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港口行业推广。在全国率先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理事组模式,全市现有安全理事组98家,有效促进了2428家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在全国率先在行业商会中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积极发挥行业商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成立了纺织、船舶、建筑、钢丝绳等9家行业商会安监站。国家纺织业商会对这一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积极试行安全服务外包,由政府出资,以合同的形式,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安全专家定期对重大工程、重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参与隐患评估和整改。在青岛举行的全国危化品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及深圳举办的“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国际研讨会上,南通危化品安全监管经验被国家安监总局在全国推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全省推广。《人民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等重要媒体多次报道南通安全生产监管做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南通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受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基础仍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安全发展的意识理念有待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认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在一些中小企业中,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未建立起动态监控,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根治。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比较突出。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执法队伍与所承担的任务相比,力量仍不足。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存在组织不健全、监管监察手段落后等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权威性,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未能形成合力。
三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仍不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规定及指导意见尚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仍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科研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未得到充分推广应用。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装备不足;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不强;县(市、区)应急救援力量相对较弱。
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依然艰巨。一些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识别危险、避险能力较低;不少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掌握的安全管理知识不足;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安全技能差,安全隐患较多和事故防范技能素质仍是薄弱环节;一般行业的安全整治尚不够深入。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是我市深入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贯彻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是我市提出的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突出“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建设“六个更加”的新南通,是解决我市安全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的、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的最好机遇。二是我市建设区域核心城市、加快构建经济实力较强、功能优势互补、江海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群,为组织开展城市安全规划,建立城市安全综合决策机制,有效避免和化解新的城市安全风险,实现城市本质安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三是“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四是国家鼓励并支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压力日益凸显。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与生产力水平不均衡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全市化工、建筑、交通运输、船舶修造业等高风险产业所占比重逐年增大;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化工产品、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依然旺盛;大批新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带来大批新的隐患增长点。二是职业危害范围扩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和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三是城市安全风险加大。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收入的增加、文化娱乐以及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使人员密集场所增加,增大了公众安全事故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也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四是公众安全生产期望更高。随着区域核心城市建设和全域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范围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对象不断增多,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其保障能力与之同步快速发展。另外,社会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状况日益关注,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要求更高,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更高。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全面促进和保障南通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与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使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到2015年,南通市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在全市基本形成规范的“八大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避免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得到基本控制,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于 “十一五”期末。(“十二五”安全生产指标详见附件2。)
三、“十二五”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强化“八大”体系: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三大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全面执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完善。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职能,积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工商、质检、海事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建立人大、政协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公众、各类媒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和发挥职工的安全生产主人翁意识和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投诉特服电话、举报信箱的接待服务效能,畅通监督渠道。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结合实际,充实必要的人员,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以及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到2015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
3.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化工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评价,全面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对公共社会的影响,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加以管控,提高城市整体安全水平。通过实施城市安全规划,解除或减轻生产经营活动给城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带来的风险,促进城市本质安全目标的实现。继续推进全民参与的“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建设,努力将南通纳入“全国安全社区”城市创建行列。
4.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发挥社会性监管作用,鼓励和规范民间组织参与安全监管,扩大公众参与度。全面推广“信息传递、互帮互助、资源共享”三位一体的企业安全理事组管理模式,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企业主动能动性,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解决监管人员不足、专业不全的矛盾,实现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稳步提升保险公司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作用。借鉴国际上通行的保险业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用做法,引导和推动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积极参与到参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风险管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试行提升政府效率的安全服务外包模式。鼓励各地将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向现代安全生产管理转变,积极实施安全服务外包。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经济发展需要,科学规划重大危险源布局,根据布局规划逐步完成重大危险源布局调整;强力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化管理;在省安监局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网络版系统基础上,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动态传送、管理实时在线、应急指挥统筹通畅的市、县(区)、乡镇(园区)、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十二五”期间重点企业、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配置实现100%。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打非”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施工)、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电力和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行动和专项整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促使企业逐步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在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12年底前危化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率100%,非煤矿山、冶金、机械、修造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13年底基本达标。
3.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重点行业事故隐患治理,落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每年挂牌督办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实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质安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要求,在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严格安全使用许可制度,所有符合条件的危化品使用单位全部达到领证要求并凭证生产。
(三)进一步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1.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依据《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公共设施和设备、辐射等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2.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研究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各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任务,加强调动、指挥与演练等方面的管理,增强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编印常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手册。逐步建立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制订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救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建筑施工应急救援、海洋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机构之间联动,提高各级政府应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灾难的综合管理能力。
3.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资源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公安交巡警、消防、水上搜寻救助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补充人员、增添设备。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实战演练,提升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化工集中区全部建成消防站并通过省级验收。采用政府组建、社会合办、政企联办、社区志愿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形成一个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网络。2014年底前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省级重点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任务。摸清全社会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建立使用补偿机制,确保应急时能及时调(征)用。
4.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利用现有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并不断充实,定期并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工作研讨、课题研究、要情研判、隐患评估和案例分析等活动,为科学救援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工作体系
1.建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管理数字化、应急响应网络化、调度处理联动化、应急预案系统化、领导决策智能化。加快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用数据库的建立,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信息化装备水平。依托覆盖市、县(市、区)、重点企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互联网,建立高效灵敏、方便实用、运行可靠、国内一流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2.建立安全信息综合数据库。建立完善企业基础信息资料、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和安全生产分类评估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基础信息、安全生产专家、中介机构等安全生产综合数据库群,实现监管部门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共享。
3.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以推进南通市行政审批网上权力公开运行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安工程”对接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明晰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制,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执法规范化。
4.建立现场移动安监执法系统。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和行政审批网上权力公开运行的基础上,建立安监部门监管系统、企业内部监管系统和安监信息交互平台“三合一”系统,借助PDA、电子标签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监管作业信息化和网络化、安全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工作体系
1.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发展运行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安全咨询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引进、推广、消化、吸收适用的安全生产科技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事故分析处理能力、检验监测能力和对事故控制能力,为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2.加快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驻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资源优势,引进有影响的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扶植一批社会学术团体、安全咨询中介机构等非政府组织,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加强安全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步伐。对安全生产与城市公共安全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实行科技攻关。
3.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中介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提高安全咨询中介机构的水平和质量,强化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促进安全咨询中介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基本形成市场化运作、诚信规范的社会学术团体、安全咨询中介机构的服务网络体系。
4.加大高新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力度。应用先进的探测、传感技术,提高对灾变因素的监控能力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应用新材料,改进安全装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提高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各种功能性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安全防护用品的科技含量。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工程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建立超载卸载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渔船、施工船安装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修造船行业受限空间作业场所逐步按照自动化测爆仪。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1.创建以全体市民为对象的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的组织引导作用,制定全民安全教育计划,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在中、小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应对各类事故危险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的建设。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配置先进的教育培训设备,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培训手段现代化。严格执行培训制度,落实培训责任,并依托驻通高校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操作、安全生产技能、安全生产人才(包括专科、本科、工程硕士)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建立南通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实现培考分离,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3.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将安全社区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社区示范区,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运用网络系统开展职工安全知识远程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安全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组建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营造全体市民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
(七)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体系
1.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组建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和培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为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仪器设备,保障工作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全面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十二五”期末实现职业健康监督人员岗位职业化覆盖率80%以上。
2.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钢绳、船舶、建材、冶金、化工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职业健康监督覆盖率100%。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监督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建立职业危害信息数据库,严格实行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申报率和许可证发放率分别达到80%和100%以上。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各地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考核内容,依照政府全面负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与经济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和激励约束的原则,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动态考核办法,坚持全面衡量、重点考评、奖惩并重、注重实效,通过考核促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提升,形成恪尽职守、争先创优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到工作实处。
四、“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为保证规划的有序实施,必须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监察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推进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责任
建立健全“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责任分解与考核体系。结合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南通市“十二五”规划的任务,制定实施细则,将《规划》各个指标、任务分阶段横向分解到相关部门,纵向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安监部门,同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规划中期评估机制。2013年适时组织“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对《规划》提出的主要规划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进展以及重大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到2015年预期目标作出基本判断和预测。同时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和目标任务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办理相关开工审批事项,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健全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继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业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船舶修造业等高风险企业全员参加工伤保险,逐步提高对工伤人员的补偿标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强化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和工伤预防。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投入,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逐步改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增加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监管监察能力和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的投入,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支持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政府、社会、企业相互促进,努力探索出符合我市市情民风、有效可行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通过学历教育、全民教育,使安全知识工程得到实施,使安全科学普及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面向社会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发展。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