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2〕54号 2012年3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加快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努力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全面实现基本现代化总体目标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积极创新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努力营造推进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全市质量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012年列入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计划;
2015年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考核,荣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2.创建质量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
2013年力争有4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考核验收;
2014年力争有8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考核验收;
2015年力争有10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考核验收。
3.创建质量强镇(街道)先进镇(街道)
2012年力争有25%的镇(街道)通过质量强镇(街道)先进镇(街道)考核验收;
2013年力争有50%的镇(街道)通过质量强镇(街道)先进镇(街道)考核验收;
2014年力争有80%的镇(街道)通过质量强镇(街道)先进镇(街道)考核验收;
2015年力争有100%的镇(街道)通过质量强镇(街道)先进镇(街道)考核验收。
(三)具体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
(1)名牌战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2~3个,驰名商标25件;省名牌产品240个、江苏区域品牌2~3个、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3~5个,著名商标300件;省质量奖8~10个,市长质量奖4~6个,质量标兵企业100个;
(2)技术标准战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0~35个,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产品比重达到90%以上;新制定市级以上地方农产品标准30~35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80~200个;每年认定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产品6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不低于35%。
(3)以质取胜战略: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重点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药、肥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0%;工业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数达4000个;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100%通过GSP认证;10~15家企业通过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8%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100%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创鲁班奖或国优工程15~20个;高速公路、桥梁项目优良率100%,水利工程单元质量合格率达100%。
3.服务质量目标:用户(顾客)满意指数达到85以上;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高于全省平均数。制定行业服务标准5~10项以上,争创3~5个省服务名牌,省服务质量奖企业达到3~5个。
4.环境质量目标:空气质量指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削减目标。
5.经济质量目标:全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收、服务业增加值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GDP消耗能源下降3~5%,资源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数。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增强质量竞争能力。
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重点培育发展我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扶持培育一批全国行业知名的“地标”产品,扶持发展江苏区域名牌,扶持培育省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发展一批“质量先导区”,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大力弘扬宣传一批名牌典范企业。建立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匹配的名牌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省、市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
大力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培育一批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工作组,扶持发展一批国家级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积极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推行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自主创新、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示范区。加快完善WTO/TBT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大力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争创一批国家、省、市质量奖企业;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推广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课题攻关和“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加快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质量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在实行市场准入行业的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全部持证上岗。
大力推进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产业集群地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步伐,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检测监控能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重点指导食品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推进食品企业质检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及时通报质量动态和质量事故。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企业为主要示范基地,扶持指导农产品企业向深加工发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以产品质量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商品条码等手段,加强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大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优势企业要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成为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走产学研合作道路,加大科技开发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占比,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技术,加快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创建国家级博士后、院士工作站,争创国家、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二)加快建筑产业发展步伐,创新质量监管机制,增强工程质量优势。
积极探索建筑业发展的新思路,加快建筑产业使用产品的开发和品牌培育,带动地方产业板块的发展。加快推广和应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工程达到100%。
积极争创国家、省优质工程,大力推进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强化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努力提高建设工程领域职工的素质和技能。
积极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积极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积极培育设备监理主体市场,支持具有行业特点的设备监理单位获得国家资质认可。加大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使设备监理活动在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中得到顺利推进,促进设备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大力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行业形象。
优化服务业结构,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名牌企业,加大扶持发展具有南通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建立具有规范性、支撑性和先导性的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
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争创省、市服务业质量奖。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覆盖率,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水平。
(四)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构建绿色和谐环境,增强生态环境质量。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构建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推进实施节能技术项目,在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各100个。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一批绿色园区,着力发展绿色园区。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从严把好项目能源和环评审查关,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型产品,全面推广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初步建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新一轮“绿色南通”建设,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清水工程,做好PM2.5监测工作,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
大力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获证率达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小作坊和无证生产窝点,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重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逐级明确打假目标任务,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建立打假形势分析制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依法查处。
(六)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增强经济竞争实力。
扶优扶强大企业集团,加快新兴产业、战略产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步伐,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特色产业集聚区。要加大项目投入和引资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促进和带动板块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市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实现利税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地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并根据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先进城市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各县(市)、区要以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形式,把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力争2014年各县(市)、区全部通过督查考核验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以《质量发展纲要》为主线普及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质量先进典型,倡导质量诚信,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强市创建活动中来,形成政府、企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四)整体推进,加强考核。各地要赋予质量强市工作新的内涵,坚持通盘考虑,整体推进。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按目标要求进行逐项考评,确保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