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2〕60号 2012年3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全市渔业现代化进程,大力推进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加速渔业转型升级,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渔民增收和渔业转型升级,立足全市渔业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渔业主导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区,使之成为全市现代渔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渔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现代渔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在全市建成20个左右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产品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经济效益领先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区。
三、建设要求
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必须符合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规划设计科学。园区规划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应充分发挥渔业的生物与空间资源优势,渔业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推广和苗种繁育、教育培训和综合服务等功能布局合理。规划须进行论证,并经县级政府或县级以上有权部门批准。
(二)产业特色鲜明。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的核心区面积在1000亩以上。园区内主导产业须能够体现当地渔业资源和产业发展的优势和特色,产业化水平高,产业拉动作用明显,并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品加工集中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园区的特色水产业产值达到园区总产值的70%以上。
(三)科技含量较高。有渔业科研、高等院校等技术机构为依托,建有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和展示基地,有良种繁育基地,或与市级以上良种繁育企业有紧密联系,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实现标准化生产,产品通过无公害等质量认证,并获得或争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四)设施装备先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鱼池完成标准化改造,水系合理、完善,增氧机、投饵机等设施齐全。
(五)运行机制灵活。园区建设的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园区建设主体是独立公司,或者紧密型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园区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健全。
(六)综合效益显著。市级渔业产业园区的年亩均效益4000元以上。辐射带动当地现代渔业发展和渔民增收效果显著,同时具有良好生态效益。
四、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省级以上渔业项目要集中向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倾斜,优先扶持园区内的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市级以上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区、市)政府也要制定现代渔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扶持政策,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加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投入力度。
(二)建立现代渔业产业园区专项补助制度。为调动各级各部门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市财政对园区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2012年的资金补助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南通市2012年高效渔业项目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同时,对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五、园区管理
(一)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实行申报制。市级园区按照“一次规划、分项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的方式,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总体布局,确定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的建设目标,组织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主体提出建设申请,逐级进行申报。
(二)强化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绩效评估。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每年对市级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动态评估(考核验收和动态评估办法另行制定)。凡年度考核未完成计划的,取消市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资格,次年起不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市级以上园区必须按照规定每个季度报送动态监测表。
(三)创新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经营机制。为整体推进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强化园区的项目实施、公共基础建设和建后管护,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园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将成立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审核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园区综合管理职能,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内。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园区建设领导机构,及时研究和协调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两级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力量,落实工作经费,为推进园区建设创造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渔业系统内的行政、科技、技术推广、执法和质量检测等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全力服务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的建设。
(三)强化工作考核。将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市对县(市)、区的海洋与渔业综合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包括园区创建数、重点建设项目及投入额度,由市现代渔业产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年初提出,经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列入市对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