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2〕61号 2012年3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二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十二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紧抓两大国家战略优势不断释放机遇、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发展关键期。作为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最具发展活力的民营经济,将继续肩负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科学发展的使命。为了引导全市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增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量,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以来,我市立足南通市情,把握发展态势,紧紧围绕”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目标,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主战场,科学组织引导,加大政策激励,优化创业服务,实现了民营经济的量质并举、跨越发展。
(一)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的主支撑。到2010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39.21万户,私营企业15.31万家,私营企业注册资本3898.4亿元,三项指标均列全省第二。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民营经济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达到61.8%;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77.4%,三大指标均占全市一半以上份额,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
(二)民营经济已成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经济质态提升的主战场。近年来,我市在注重打造民营经济总量的同时,以争创”三名“为抓手,大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结构,到2010年底,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5703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75.6%;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占98%;2010年我市民营科技企业3804家,实现总收入4500亿元,双双跃居全省第一;累计民营上市企业达到18家,新增中国名牌、驰名商标44个;江苏名牌180个,列全省第三;民营企业100强门槛由2003年营业收入1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7.49亿元,平均营业收入由2.95亿元上升到26.17亿元;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全省民营企业100强的南通民企分别达24家、18家。
(三)民营经济已成为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主渠道。到2010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吸纳就业人数占二三产业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80%,达到245.9万人;其中2010年新增从业人员34.3万人。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3000元,已连续4年保持10%以上的增速。就业的充分和收入的增加为保持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总量虽大但单体不强。截至2010年,全市私营企业超过15万家,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超过5703家,但销售收入过百亿的民营企业只有8家,百亿级的工业企业仅有1家。二是产业门类多样但特色不够明显。虽然近几年我市船舶海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较快,但在全市工业中的占比还偏低,仍然以传统产业为主,在国内外、省内外叫得响的优势非常突出的特色产业不多。三是转型升级加快但竞争力强的项目较少。近年来,我们大力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发展新型产业,但诸如集成电路、光伏、软件、传感网和服务外包等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占比较低。四是民间资本充裕但投资渠道不宽。南通民间较为富裕,至2010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近4900亿元,但民间投资渠道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国家最新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的若干领域,还未介入。
三、”十二五“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大力鼓励民间投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机遇。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南通桥港时代优势逐渐累积拓展了民营经济发展新空间。随着苏通大桥、崇启大桥建成通车,洋口港的初步通航,南通靠江靠海靠上海的独特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大大优化了我市民营经济参与区域乃至国际竞争的环境;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实施,使全市沿海地区吸聚要素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跨江联动合作开发全面突破,特别是苏通科技产业园、锡通科技产业园和一批接轨上海产业园的建设,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历史重任赋予了民营经济发展新使命。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部署。作为主流经济的民营经济在经济发展转型中将首先转型;作为产业发展主体的民营经济在建立基本现代化的产业体系中将担当重任。按照”当好基本实现现代化主力军“的定位,瞄准”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后劲更足“的要求,民营经济必将又好又快发展。
(四)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以来打下的扎实基础奠定了民营经济发展新平台。我市民营经济经过多年持续的高投入、快发展,孕育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和占有国际市场能力的民营领军企业和核心板块,有能力、有条件应对各种危机和难关,持续健康发展。此外,多年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形成的浓烈氛围,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不停步、不动摇“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当前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精神支柱和难中攀高的力量源泉。
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不少挑战,一是国际局势不稳定,汇率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断波动,贸易、投资和金融保护,以及发达国家对能源资源领域和重要产业的跨国并购采取了诸多限制措施,对部分新兴和发展中国家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有选择性地进行了封锁和限制,将对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出口型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困难和风险,对民营企业”走出去“,以及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加速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带来不利影响。二是来自人民币升值和通货膨胀的压力在一定时间内依然存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输入型通胀压力显现,使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增加。三是劳动用工存在结构性矛盾,部分企业急需的人才匮乏,劳动力要素成本显著上升,使企业用工难度增大;用地难日益突出,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民营中小企业调结构、转方式的步伐。四是今后一个时期,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国家将抑制部分行业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大量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更加频繁,将给我市规模小、技术工艺落后的民营企业带来生存压力,绿色经济的发展,低碳技术的应用,将给在传统产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尚未完成的民营企业带来巨大压力。
四、”十二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
主要思路: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一系列政策,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在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引进市外民资等工作的基础上,以”创新、转型、提质“为重点,积极探索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和民营企业裂变发展新路径,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累积民营经济的总量优势和质态优势,拓宽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和发展空间,促进民营经济成为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继续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
主要目标:发展总量持续增长,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业结构更加完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和对财政贡献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在全市各种所有制经济类型中保持第一,使我市民营经济的成长环境、企业规模、经济总量、发展水平、产业特色和贡献份额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到2015年,力争:
——私营个体经济户数突破65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5万户,私营企业20万家),私营企业注册资本突破7000亿元,全民创业率超过22%(指每100户居民中22户创业兴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
——力争民营经济地区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5%,税收占比超过65%。
——固定资产民间投资累计超过6000亿元。
——新增上市民营企业20家,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20家,其中超200亿的企业5家。
——驰名商标达25件,省名牌达220个、新增著名商标达120件。
五、”十二五“民营经济发展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 大力优化政策环境。根据我市实情,研究提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进一步破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重点引导民间资本共享沿海开发机遇,共同参与沿海开发建设。抓住我市在沿海开发中着力推动”3个1000亿元“形成巨大资金需求的机会,鼓励引导民资进入沿海开发基础设施等新领域;营造更加宽松政策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多种形式重组联合,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优秀民企参与市外、境外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和竞争。
2. 大力营造发展氛围。按照”思想彻底解放、政策彻底放宽、服务彻底到位“的要求,运用多种方式充分保护和激发民众的创业热情,大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保障创业、有利创业的社会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自主创业精神。在”五个一批“引导全民创业做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群体,壮大创业主体,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外来人员、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在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在服务和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减少创业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并树立起大学生创业典型、新南通人创业典型、回乡创业典型,利用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用好舆论和媒体深入宣传,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增强和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激情。
3. 大力优化政务环境。加大对政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力度,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健全投资项目的联合审批制度,探索建立服务企业类事项全程代理审批。完善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立覆盖全市的网上审批系统,强化审批监督,规范和完善涉企检查、评比、收费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深化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探索组建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二)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态。
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以优化投入拉动产业升级。依据我市”六大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民营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支持民间资本更多地投入新能源、新医药、环保等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从资金、土地、电力等生产要素供给和项目报批服务上予以重点倾斜支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优化投向,加大投量,增加投效。以产业集聚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合理布点、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辐射力较强的专业大市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生产能力大、配套能力强、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形成专业市场与特色园区的互动发展机制,使民营经济产业集中度、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 加快培育优势产业板块。根据各县(市)、区的发展条件和经济基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按照”有规划、有园区、有市场、有龙头、有特色“的板块建设基本标准,加快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民营工业集聚区。到2015年形成15个以上营业收入超百亿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形成船舶及海工产业、现代家纺产业、电动工具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特色产业,增强特色优势产业高集聚、远辐射和强带动效应。大力发展”板块经济“,依托现有的产业集聚区,加大扶持和投入力度,聚合各种生产要素,拉长产业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增强产业集聚区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重点企业加强新品研发,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主创新标准化示范基地、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质量先导区。积极扶持产业集聚区服务机构的建设,五年内争取建成15个特色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3.加快推进载体建设。坚持”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原则,优化工业布局,集聚优势资源,提高科技含量,努力形成特色。集中力量推动工业集中区上规模、创特色、出效益,形成一批以优势产业群为主体的特色工业集中区,不断增强集中区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按照”标准化建设、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模式,不断提升工业集中区整体竞争力。鼓励各类企业和投资联盟参与工业集中区的投资建设,完善工业集中区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支撑能力,促进民营企业进区集聚发展。
4.加快推进民营经济”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国际化产业指导政策、扶持措施并改善政务环境,推进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多渠道帮助企业了解国际市场及可投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及政策信息,并建立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走出去“的法律服务与支持体系,提高跨国经营成功率,提高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应对风险能力;进一步鼓励对外投资由单一独资、合资经营转向境外参股与并购、技术吸收与开发、贸易与投资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并举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在境外配置生产要素和资源;进一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抢抓扩大内需机遇,抢占国内产业空白点和制高点,积极参与市外投资。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分类扶持和指导,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实施技改工程,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升装备水平和生产水平。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实行政策优先扶持、资金优先安排、技术人才优先引进。引导和支持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着力开发专利技术,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比重。加快构建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特色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共享机制,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支持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实现两化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方法,争创省、市长质量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扶持培育发展”地标“品牌和区域名牌,提高名牌经济的贡献份额。积极发展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交易、专利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业,大力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通设立研发机构。
2.推动民营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倍增和催化作用,促使一批民营企业融入资本市场。加强辅导,优化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资本运作能力,鼓励、扶持优势企业、高科技企业尽快与资本市场接轨,扩大直接融资。争取有更多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实现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的嬗变。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寻找适应自己的上市地和上市板块,力争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早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南通板块“,企业上市数比”十一五“翻一翻。积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赴新加坡、香港等地境外上市,拓宽融资渠道。注重普及和提高企业上市知识,并持续加强梯队管理制度,把报会企业、入轨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3.引导民营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支持行业旗舰、龙头企业兼并、扩张,淘汰行业内资源配置低、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大小联合、内联外合、资产重组、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形式,按照市场规律实施整合重组,实现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给予阶段性财政激励政策,并购重组中涉及的各种应缴税费在权限内给予减免缓,并购重组企业做大总部和研发中心在要素配置上给予倾斜和优惠。
(四)进一步破解民营经济发展要素瓶颈。
1.推进土地利用保障机制创新。通过节约、盘活、整理等手段,创新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机制,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标准厂房,标准厂房抵押、转让的,按房产分割情况办理相应的土地分割抵押或变更登记发证;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作价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探索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征收推进机制,鼓励开展农村集中居住和旧厂房等改造利用。
2.推进融资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金融创新高地的政策体系,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资本市场。鼓励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南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吸引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入驻南通,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提升服务县域民营经济的能力;规范担保行业发展,做大、做精、做强各类担保公司,探索建立跨区域信用担保组织,建立健全担保风险分散、互保互助等机制。鼓励商业银行争取扩大金融产品开发权限,尝试开展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商铺租赁权、承包权抵押贷款、专利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民间资金与建设项目对接平台,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设立民营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3.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和完善创业培训、辅导体系和企业家培训制度。建立企业自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职工培训机制,提高人力资源供给能力。探索建立高校学科建设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新机制,大力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提高人力资源供给能力;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鼓励发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猎头公司。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就业、就学、就医、维权、救济等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按照”事前引导,激励增量“的要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和产业发展重点,对现行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政策扶持方向、扶持重点、门槛条件、支持方式、支持标准、执行期限及管理办法等。根据产业政策和财力状况,逐步扩大产业资金规模。同时,切实加大财政资金聚焦力度,提升产业政策扶持效果。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民营经济水平。
1.推进服务创新。探索建立起注重实效,涵盖面广,集咨询、指导于一体的服务于民营企业管理层面的专家”智库“。逐步整合成覆盖创业指导、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质量检测控制中心、技术创新、技术研发等多领域,多功能、多层次、社会化、立体化的服务体系。扩大推进网络平台联动体系建设。策应沿海开发、接轨上海的发展趋势,积极尝试与苏南、上海的网络平台联动,放大网络平台效应,进一步资源共享,延展平台有效空间。完善以市级网站为基础、县(市、区)网站为支撑的上下互动的大型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各网站间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互动,形成上下一致、形象统一的政府公益性信息服务网。
2.推进市场开拓。加强与国内外著名产品交易网站合作,帮助广大民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建设,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快捷的物流服务。大力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国外著名产品博览会、交易会,了解国外新技术、新产品的进展状况,把握产品发展的方向和潮流,认识更多的优质客户,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鼓励我市企业在外设立品牌连锁店,扩大我市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推动。
3.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进一步发挥商会桥梁作用,积极培育市外境外南通商会,并鼓励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进入南通发展;进一步拓展行业协会(商会)职能,探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市外、境外商会合作交流,在民资 ”回归“、”引进来“和”走出去“过程中发挥牵头和引导作用。
4.促进企业家素质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家转型升级意识和能力,选择若干高校作为民营企业家培训基地,开办适应民营企业家特点的各类进修班和学历教育班,有计划地安排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积极为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类专业会议、出国考察交流创造条件。激励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工作,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在户籍管理、档案管理、职称评定、住房和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入托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提高企业家综合能力,争取培养更多创新型、战略型民营企业家,扩大群体转型升级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