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5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2〕85号  2012年11月1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内河水运发展,科学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和在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实现沿海开发、江海联运发展战略,把内河水运发展作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优先领域,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注重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和内河港口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我市水运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水运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积极策应沿海开发、江海联运发展战略和长江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利用10年时间,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构建以四级以上航道为主骨架,五、六级航道为补充的通江入海、连城达港的“三纵四横”干线航道网,实现1000吨级船舶通达所有的县(市)、区和主要港口。逐步拓展内河港口功能,把南通内河港口建设成为集内河货物中转、集散、商贸物流、临港开发等多功能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协作、文明环保的综合枢纽港口。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综合交通网络相衔接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内河航道建设

  2011~2015年,完成连申线南通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基本完成通吕运河航道护岸工程,开工建设九圩港船闸扩容工程和通扬线西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计划完成投资60亿元。省干线航道通航里程达130公里,达标率达29%。

  2016~2020年,建成九圩港船闸扩容工程、通扬线西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和通扬线南通市区段改线工程,完成通吕运河三级航道疏浚工程,力争完成通吕运河桥梁改建工程和通扬线如皋段、通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力争开工通栟线如泰运河南段整治工程,计划完成投资80亿元。省干线航道通航里程达230公里,达标率达100%。

  加快推进洋口港区、吕四港区、通州湾港区等疏港航道前期工作,启动新江海河三级航道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加快内河港口建设

  以干线航道建设为契机,以内河港口规划为依据,加快内河港口等级标准化、企业集约化发展,积极拓展港口功能,发挥内河港口在现代物流中的作用。提高内河码头公用化水平,充分发挥内河港口在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2015年基本建成连申线海安作业区、如皋作业区,全市内河港口吞吐量达56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明显增加;2020年建成通吕运河通州作业区、海门作业区等,全市内河港口吞吐量达亿吨以上。

  (三)加强内河航道养护和管理

  加强内河航道维护管理,按船闸运行周期进行大修和水下检查,确保通航安全。严格落实航道巡查和清障扫床工作,加强对航道及护岸的维护和管理,着力提升现有航道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水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化新型养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探索物联网技术在水运设施检测、监控和管理中的应用,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养护。建立航道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管理机制,依法保护航产航权。

  (四)推进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进程。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方式,以经济鼓励和提高船舶技术为手段,加快老旧运输船舶的更新改造,严格实施船舶更新报废制度,积极推广使用标准船型,优化船舶运力结构,促进内河船舶标准化。依据全省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船型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船舶标准化配套资金。“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常年航行于长江干线航道的危险品船舶标准化、系列化,到2020年,实现内河船型标准化、系列化,淘汰所有非标准船舶。

  (五)强化内河水运物流功能

  加快发展临港物流中心,完善港口物流支撑体系,着力加强港口与物流园区的联动,形成港口与临港物流园区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内河航运的公司化经营,鼓励内河航运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延伸产业链,实现单一运输业务承运人向综合物流经营人的转变,提升内河水运物流附加值。引导内河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发挥内河水运的比较优势,大力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完善江海直达、干支直达、江海转运的运输服务网络,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的一体化运输体系。

  (六)着力提升内河水运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加快构建智能化的内河水运信息服务体系,将连申线南通段率先打造成智能化、信息化感知航道。整合航道、海事和内河港口的信息资源,建立全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指挥中心。力争在完善现有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南通内河交通信息化“七大平台”:内河水运GIS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航道信息采集和监测平台、建养工程监管平台、快速过闸收费平台和安全监管、危化货物作业码头监管平台、应急保障平台以及船联网信息系统,实现南通内河交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

  (七)着力提高内河水运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加快干线航道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建设市、县两级内河水上搜救中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切实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监管,积极应对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做好河道引淡排咸、引江调水时的预警和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重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预警、预报、预防制度,提高航道应急抢通能力;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建立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机制,建立港口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坚决打击内河水运非法经营、船舶超载超限运输等行为;发展内河航运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水平;落实航运企业、港口企业、造船企业、水运工程企业等各类与内河水运相关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全市内河水运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八)加快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

  科学统筹处理航运发展与水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在保证饮用水备用水源安全前提下,规划建设航道、港口工程。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评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依据水行政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一步优化航道、港口布局和功能,将集约、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广泛应用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的新材料和新工艺,打造绿色航道和绿色港口。建立健全内河水运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对船舶排污的控制与管理,建设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处理设施,加大污染物上岸监管力度,确保岸上接收机制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全市内河水运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规划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地税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及时会审会办有关问题。要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全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服务。各县(市)、区(管委会)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保障措施,对内河水运建设项目要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及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工作,保障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协调解决地方矛盾,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规划引导

  把加快内河干线航道及港口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全省干线航道网规划修编为契机,积极完善《南通市干线航道网规划》,加快《南通市内河港口规划》编制和审批,促进港口与航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整体效益。各县(市)、区(管委会)政府要认真做好区域内航道发展规划、内河港口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对干线航道、港口的规划控制,依法实施内河干线航道岸线管理,增强岸线资源稀缺和保护集约开发观念,提高岸线利用效率,规范岸线使用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水运发展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水利、环保、电力等规划的衔接,建立水利、水运建设协调机制,把发展水运作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兴修水利设施时要充分兼顾水运发展,从规划和工程实施全过程处理好水利、水运发展的关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

  航道工程(含船闸)建设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导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原则上省负责航道建设建安费用,工程所在地的市(县)、通州区政府要切实保证辖区航道建设的配套资金落实,负责征地拆迁和改建桥梁超出原宽度部分的费用。港口设施资金需多方筹措,生产经营性设施由港口企业自筹解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除争取国家及省交通运输厅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缺口部分由县(市)、通州区政府统筹安排。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的投入和补助。市、县(市、通州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内河水运建设、维护和水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的投入,“十二五”期间,市区航道(含船闸)建设重点项目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列入当年的城建计划,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各县(市)、通州区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内河水运建设和养护。

  (四)优化政策环境

  对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国土、规划、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各审批环节应大力支持,确保按计划实施。积极争取国家对内河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用地指标安排。对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办理土地手续。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航道建设,按规定免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规范港口规费的征收工作,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提供基本资金保障。对航运企业、船舶制造企业,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减免部分费用。积极尝试内河新港区建设与后方土地联动开发以及港口岸线资源有偿使用的方式,有效化解内河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困难。

  (五)保护岸线资源

  对于纳入南通市内河航道网规划的市域干线航道,实行航道控制线制度,做好航道控制线规划与《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及早控制、合理开发利用两岸土地资源。科学制定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保障内河港口可持续发展。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未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的,不得开工建设码头设施。港口岸线优先用于专业化、规模化公用港区建设,加强对零星小码头占用优良岸线资源的整合。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规划控制,切实保护港口岸线资源及后方陆域;加强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全面统筹水运、港口、物流和城市发展,做到“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合理利用”,实现港口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

  加快全市内河水运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内河水运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合力推动我市水运事业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