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办发〔2012〕27号 2012年4月28日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人民的奋力拼搏,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取得了中央肯定、全省领先、市民认可的优异成绩,连续两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了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改善了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激发了全市人民的“精气神”,提高了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但也应看到,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城市的功能品质、市容环境、公共秩序和市民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影响市民生活和城市文明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待亟需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努力建设全省领先、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加快南通“一中心三城市”建设提供强大动力,现就建立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一)成立常设性的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文明城市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共同抓,各地、各级各负其责、齐抓共建。常态设立南通市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总指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各重点责任部门和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为常设性的决策协调机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为决策重大部署、制定重要政策、协调难点问题和推进重点工程。
(二)建立专项工作分工负责的领导责任制。文明城市建设各专项工作任务推进实施的日常组织领导,按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职责分工进行,实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领导下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遇有需要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可以提请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研究协调后组织实施。
(三)成立常设性的文明城市建设日常办事机构。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规划计划、任务分解、督查考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总结表彰、文稿起草和申报迎查等工作。以精简高效为导向,切实加强办公室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建立清晰明了的任务分解机制
(四)建立常规性达标工作任务三年一分解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一大考、每年一小考的评选命名机制,市委、市政府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每三年对文明城市常规性达标工作任务进行一次责任分解,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
(五)建立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年一分解的机制。依据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城市文明问题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文明城市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将重点工作任务一一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并与重点责任部门一一签订责任状。
(六)建立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机制。依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上述工作任务,由各责任部门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五定”要求,将各项任务在地区、系统、单位内部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确保文明城市建设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三、建立创新务实的城市管理机制
(七)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明晰事权、重心下移、权责一致、保障有力为导向,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职责,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强化市级监管考核问责职能,强化区、街属地管理的事权,强化对城市管理现实问题的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安全保障,加强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的人财物配置。以降本增效、提升活力为导向,积极尝试推进一体化、市场化和边缘区域指定化等保洁模式,切实解决公共秩序、公共环境方面等广大市民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为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文明城市各个点位常态达标,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加快制定实施有关专项管理长效机制。
(八)建立城市长效管理专项考评机制。对各部门承担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工作任务情况,由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制定实施专项考评机制,强化常态督查,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和排名。将专项考评情况纳入文明城市督查考评体系和结果应用。
四、建立公正严明的督查激励机制
(九)建立定期考评机制。市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依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文明城市建设常规性达标工作任务,每年制定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常规性达标工作任务定期考评办法,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形式,对各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评。每年集中公布一次各责任部门考评成绩和排名。
(十)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市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依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文明城市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年制定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日常督查考评办法,并通过实地考察和市民问卷调查两种主要形式,对各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常态督查考评。根据常态督查情况,定期发布常态督查结果,对责任部门实行量化排名。
(十一)建立年度总评机制。综合上述常态督查和定期考评的成绩,每年年终发布各重点责任部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测评总成绩和总排名。
(十二)建立市民评价机制。坚持文明城市依靠全体市民共建,建设成果让全体市民共享,建设成效让全体市民评判。继续充分发挥文明城市建设市民巡访团的作用,积极反映广大市民的诉求,加强对城市文明的日常监督评议。在文明城市建设考评机制中,进一步加大市民问卷调查的权重,强化文明城市建设成效的市民评判制度。
(十三)挂钩机关绩效考核。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设立专项考核内容和考核分值,并依据文明城市建设督查考评年度总评成绩予以考核评定。
(十四)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市委组织部门依据文明城市建设督查考评年度总评成绩,将履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考核内容。
(十五)设立专项奖励制度。市委、市政府设立文明城市建设年度工作专项奖励制度,依据文明城市建设督查考评年度总评成绩,表彰奖励成绩优异、排名靠前的市级机关、区以及先进工作者。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全员增发一定数量的考核奖。各区负责表彰奖励成绩优异的区级机关、街道社区及其先进个人。
(十六)建立问责机制。依据文明城市建设督查考评年度总评成绩,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实行问责制度,相关单位不得参与任何先进评选。
五、建立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机制
(十七)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要把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工作纳入长年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各地、各级文明城市建设的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常态化发布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宣传广告,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十八)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要加强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公布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举报电话,加强对各地、各级履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的舆论监督,及时报道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督查考评情况,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予以新闻曝光。
(十九)长效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把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纳入文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长效组织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附件:文明城市长效管理部分专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文明城市长效管理部分专项工作任务分工
实现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化,是一项推进各方面工作长效化的系统工程。只有确保专项工作的长效化,才能实现整体工作的长效化。所谓长效化,就是各项工作首先都要标准化,其次要建立确保常态达标的工作机制。其中,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的长效管理,是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此,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工作任务分工。根据任务分工,由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各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加快研究制定专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日常工作标准、职责分工、督查办法和奖惩措施,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一、街道门店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三无一美观”。“三无”:市区主次干道无暴露垃圾,无无证设摊、超门面经营和乱摆放物品现象,无车辆乱停乱放、划定区域外占道停放。“一美观”: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美观。以“三无一美观”为标准,建成3条文明示范街道。
牵头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二、交通秩序长效管理。基本标准:“四无一礼让”。“四无”:市区主要交通路口无乱行其道,无越线停车,无闯红灯,无乱穿马路。“一礼让”:机动车在斑马线处礼让行人蔚然成风。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三、建筑工地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三无一规范”。“三无”:市区建筑工地普遍达到无超标噪音扰民,无超标粉尘污染环境,无建筑垃圾、乱堆放杂物影响周边环境。“一规范”:围挡设施设置规范,普遍设有高雅的温馨提示和公益广告。
牵头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两有一根治”。“两有”:市区建有满足需要的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场所和有力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根治”: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根治。
牵头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五、商业街区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三无一完好”。“三无”:市区所有商业街区普遍做到无暴露垃圾,无无证设摊、超门面经营和乱摆放物品现象,无车辆乱停乱放、划定区域外占道停放现象。“一完好”:公共道路、电话、邮箱、报栏、垃圾收集容器、座椅以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美观、功能完好。
牵头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
六、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三优一安全”。“三优”:1.环境优美:市场周边市容环境责任区卫生整洁,无违章搭建现象,车辆按点停放有序,市场门头、广告牌设置规范美观,市场内地(墙、柱)面、经营设施干净整洁、无积水,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拉电线行为。2.秩序优良:所有经营户证照齐全,经营设施完好,上市商品摆放整齐,杂物摆放有序,无超门面售货、占道经营情况,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3.服务优质:普遍开展星级诚信创评工作,并公示经营户诚信等级。“一安全”即食品安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制度执行落实到位,熟食专柜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牵头责任部门:南通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七、居民小区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三优一文明”。“三优”:1.环境优美:出入口周边环境良好,小区草坪花圃维护到位,无暴露垃圾,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收集点卫生状况较好。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现象,住宅区内路灯能正常使用,宣传橱窗、文体设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垃圾箱、座椅、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整洁完好。2.秩序优良:小区内设有机动车停车线,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写乱张贴、乱种植现象。3.服务优质:物业管理达到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一文明”即楼道文明:住宅区楼道内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堆放、乱拉线现象,楼道灯功能完备、方便使用。
牵头责任区: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八、办丧祭祖长效管理。基本标准:“两少三到位”。“两少”:在居民小区办丧祭祖吹乐敲打扰民现象明显减少,在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祭祖烧纸毁绿现象明显减少。“三到位”:文明办丧祭祖的部门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到位,部门齐抓和地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实施到位,牵头责任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到位。
牵头责任部门和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和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