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38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全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继续对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就2011年度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考核内容
2011年市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为所有应保未保人群,包括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中断缴费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必成指标为:崇川区2000万元,港闸区1000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00万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500万元。
三、考核奖励办法
基金征收考核分值为10分,以基金征收必成指标为基准,基金数每减少2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经目标任务考核,对区完成基金征收改成指标的,按崇川区40万元、港闸区30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5万元的标准,补助养老保险征收工作专项经费。对超额完成基金征收必成指标的,按实际超额部分的10%对各考核对象奖励财力;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基金征收必成指标的,按实际完成征收数与必成指标之间的差额,由各级财政全额支付。安排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收专项经费50万元,列入2011年单位部门预算,完不成基金征收指标的,扣减下年度相应经费,超额完成基金征收指标的,经政府同意后适当增加征收工作专项经费。
市政府继续实行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按季通报工作进度,并在年终组织统一考核,兑现奖惩。督查、考核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