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56号 2011年9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来通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通市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秦厚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顾诺之(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水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蔡惠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郭毅浩(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江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仁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振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黄建辉(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姜建宁(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正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仇亦文(市商务局副局长)、保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陶荣龙(市援疆前方工作组组长、伊宁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由江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正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