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2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11〕50号  2011年9月30日)


  鉴于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信访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照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巍东(市委常委、秘书长)、曹斌(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顾诺之(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乃儒(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薛谦(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陈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淑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徐仁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振(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潘新(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斌(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姜建宁(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惠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毅浩(市教育局局长)、杨建忠(市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张武林(市司法局局长)、施建中(市财政局局长)、江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陆伯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陈本高(市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啸平(市规划局局长)、钱志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沈卫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周跃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朱瑞琴(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羌毅(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口岸委主任)、蒋志群(市卫生局局长)、陈苏宁(市信访局副局长)、李桂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筱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李仕春(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军(共青团南通市委书记)、钱锁梅(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信访形势,制定工作措施,在宏观上、政策层面推进全市信访工作开展;(三)组织安排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王乃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苏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