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锡通科技产业园及管理机构的通知
通委〔2011〕22号 2011年5月16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策应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推动沿海开发、江海联动,加快南通、无锡跨江合作步伐,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与无锡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共建锡通科技产业园协议书》,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建立锡通科技产业园及管理机构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锡通科技产业园。
二、建立中共锡通科技产业园工作委员会和锡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代表南通市委、市政府在合作区域内行使管理职能,由通州区委、区政府代为管理。
三、中共锡通科技产业园工作委员会设书记1名(按正处职配备)、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锡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1名兼任纪工委书记(按副处职配备);锡通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按正处职配备;按照协议规定,由无锡方选派)、副主任4名(按副处职配备;按照协议规定,其中1名由无锡方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