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1〕120号 2011年7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1年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实施要点》已经十三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对贯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
2011年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实施要点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全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3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措施,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现将2011年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实施要点明确如下:
一、加强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7月底前成立本级政府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指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12月底前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定。各县(市)、区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网站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消防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部门间消防行政执法事项、重大火灾隐患等通报、抄告和移送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查,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检查考评验收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行业考评制度。强化《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监测主体与结果应用,将监测结果列入各级政府综合评价内容。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编制本地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增加消防经费投入,保持消防事业经费增长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落实年度消防实施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积极推进城市消防站建设,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加快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在城市建成区的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灭火救援实际需要,配备消防车辆和灭火救援装备,逐步建成和完善综合训练设施。
三、大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深入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将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考评和星级评定、年检等内容。11月底前,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11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显著提升。12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中一般单位的培训,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疏散引导员”队伍全部建立。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三维数据库。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监管,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关,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安监、公安、消防依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特别是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检查与巡查,确保建筑外保温材料符合要求。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五、切实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要紧紧围绕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群防群治四个方面,着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贯彻实施《江苏省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无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无火灾行政村(社区)”为目标,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40%以上乡镇(街道)和60%以上行政村(社区)达标。督促各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各行政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推进农村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快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按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确定的任务,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升级改造,按标准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巩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确保每万人拥有职业消防员数不少于2人。加快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12月底前,所有行政村、城市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志愿消防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练兵活动。7月底前,每个城市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行政村全部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在孤寡老人、弱势群体家中安装火灾报警按钮、烟感探测器等设备,将消防求助、报警纳入“十户联防”、“警铃入户”、“平安e家”等多户联防、多级响应的农村小技防服务项目,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全面提升弱势群体抵御火灾的能力。
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深入贯彻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设立消防专版(栏);利用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屏等媒介和网络媒体加强消防宣传。针对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地区开展分类重点消防宣传。大力组织消防志愿者活动。党校、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大力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科技、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组织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12月底前确保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将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纳入保安人员培训考试内容,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