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市有关部门:

  《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

  为组织实施“十二五”高新技术发展“双倍增”工程,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发展。同时,为了引导全社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自觉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决定开展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以下简称R&D)考核评比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五县(市)和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县(市)、区。

  二、考核内容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考核内容。主要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和产出。其中,“投入”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比重,占比的基本目标为30%;“产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值,启东市、海门市、市开发区比基数提高1个百分点(基数:启东市38.4%、海门市38.67%、市开发区38.43%),海安县比基数(34.96%)提高1.5个百分点,其余县(市)、区比基数提高2个百分点(基数:如皋市33.18%、如东县31.86%、通州区31.81%、崇川区29.52%、港闸区20.08%)。详见附件1。

  (二)R&D考核内容。主要为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R&D占比和增幅。其中,“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主要指县(市)、区配合市统计局、科技局完成R&D统计数据的组织相关单位填报、监督、审查以及完成上报任务的完成率;“R&D占比”主要指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R&D增幅”主要指与上年度相比的提高值。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加权法计分。

  考核评比以市统计部门及市科技统计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畴以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为依据。

  四、奖励办法

  (一)根据考评结果,分别从五个县(市)中取前3名、五个区中取前3名授予“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并给予奖励。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值达到考核目标而未获竞赛名次的县(市)、区给予鼓励奖。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有功人员。

  (二)根据考评结果,分别从五县(市)中取前3名、五区中取前3名授予“2011年度南通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先进县(市、区)称号”,并给予奖励。对R&D占比增长达到0.2个百分点(含)而未获竞赛名次的县(市)、区给予鼓励奖。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