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在编制完成总体预案的同时,32个市级专项预案相继完成,内容覆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个方面,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应急预案不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实际的问题逐步显现,个别应急预案存在操作性不强、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为根本宗旨,以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针对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全面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促进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有效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纲领性预案,也是制定各类单项应急预案的依据和标准。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重点:一是应急机构及职责,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救援队伍等内容;二是工作要求,主要包括预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和发布、预案启动和终止等内容;三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主要包括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保障体系、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处置跨部门、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所涉及的灾害一般范围较大、灾情较重、波及人口较多,产生次生和衍生灾害的几率较高。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整、内容涵盖不全面、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
(三)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在所有应急预案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必须加强相互间的有效衔接,形成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
(四)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要坚持贴近实际,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内容明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五)大型活动预案。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限性,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
三、步骤及分工
(一)修订程序及分工
1.市级总体应急预案
(1)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牵头,市有关部门参与,完成初稿后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相关部门和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2)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3)将修改完善的预案同专家评审意见、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核审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市级专项预案
(1)由预案编制部门牵头,市有关部门参与,完成初稿后书面征求预案涉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2)预案编制部门会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3)将修订完善的预案和专家评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市级部门预案
(1)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牵头;
(2)预案编制部门组织评审;
(3)将修订完善的预案和评审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4.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参照市级相应应急预案的编发、修订程序办理。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市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修订、组织评审、征求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其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审批。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或承办单位负责。由市委、市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市级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程序办理。由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程序办理。
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后,编制部门要及时编制预案简本或操作手册。
(二)发布实施及备案
1.市级总体应急预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2.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并冠“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应急办备案(含预案简本或操作手册),预案解释权为预案编制部门。
3.市级部门应急预案以本部门文件印发,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应急办备案(含预案简本或操作手册),预案解释权为预案编制部门。
4.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参照市级相关预案发布备案程序办理。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其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备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印发,并于举办活动前报送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备案,预案解释权为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重大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报告、修订完善后的预案(一式五份)和预案简本或操作手册,报市应急办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四、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完成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任务。
(二)注重长效管理。要以此次编制、修订工作为契机,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和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向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通过预案编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确保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处置有措施,真正使预案管理工作步入“用预案规范应急工作、以实践促进预案深化”的良性循环轨道。
(三)抓好考核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按照既定程序和分工,采取序时倒逼机制,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在2011年底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向市应急办报告工作总结。市应急办将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编制或修订;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