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201号 2011年11月14日)
为加强对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陈照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缪三义(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顾保红(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振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永朝(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魏钦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相东(市规划局副局长)、李维贤(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丁友明(市财政局副局长)、施宏伟(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胡宏(南通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玲兼任主任,顾保红、李振冲、杜永朝、魏钦稳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政策指导、监督把关、汇总统计、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