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1〕219号 2011年12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1%”奋斗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2年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个领先”的总体部署,以成片规模造林为核心,着力扩大森林资源总量;以城镇村庄绿化为基础,努力打造优美人居环境;以道路水系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全面构建国土生态网络体系;以森林抚育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市沿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营造林建设任务
2012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6.8万亩,其中:新增成片林13.8万亩、四旁树600万株(折合3万亩)。新建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40万亩。扎实推进100个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启东市创建省级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市)。
(二)林业重点工程任务
1.沿江沿海防护林工程
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海防护林建设,流转土地造林,绿化宽度20米以上,乔木5行以上,单个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该项工程造林总面积1.05万亩,其中:海安县江海高速2000亩,如皋市江海高速500亩,如东县东凌垦区2000亩,海门市临江新区1500亩、滨海新区1500亩,启东市滨江工业园区800亩、滨海工业园区1200亩,通州区五接镇江滩绿化1000亩。
2.骨干河道生态绿化工程
(1)全线绿化工程。扎实开展河道全线绿化,整条河道推进,流转土地造林,绿化宽度20米以上,乔木5行以上,单个连片面积50亩以上。该项工程造林总面积1.03万亩,其中:如皋市如海河2000亩,如东县栟茶运河1000亩、九圩港河1000亩,海门市五谷河350亩、十二框河250亩,启东市通启河1800亩、中央河900亩,通州区团结河3000亩。
(2)生态片林工程。大力开展“生态片林”建设,绿化宽度20米以上,乔木5行以上,单个连片面积5亩以上。以镇为单位,生态片林面积当年新增300亩以上。该项工程不得与沿江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和骨干河道全线绿化工程建设内容重复。全市预计21个镇,面积0.63万亩,其中: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各3个乡镇)各900亩,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各4个乡镇)各1200亩。
3.村庄绿化整治工程
进一步加强村庄绿化建设,完善农村硬质化道路绿化,重点推进庭院绿化,每户新增林木10株。庭院绿化树种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树种,由县(市)区政府统一采购免费发放给群众种植。确保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新建集中居住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此项工程纳入“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达标验收内容。
4.新造林抚育工程
自2011年起,国家和省林业局每年将开展新造林保存率检查,并计入林木覆盖率。为提高新造林保存率,确保造林成效,现对2011年度新造成片林地(不包括生态片林)开展森林抚育工作。该项工程共推进8.0万亩,其中:海安县1.0万亩、如皋市1.2万亩、如东县2.0万亩、海门市1.3万亩、启东市1.2万亩、通州区1.3万亩。
(三)林政资源管理任务
1.按时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文本,2012年6月底完成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
2.建立健全县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家、省林业局要求,出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
3.切实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完善森林防火领导指挥体系,成立县(市)区级护林防火指挥部;与防火责任单位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建立完善护林防火应急预案,按要求储备护林防火物资;加强专业化护林防火队伍建设。
4.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确保2012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2%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7%以上。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制度,加强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林业部门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四)湿地资源保护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项工程”目标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精神,认真开展自然湿地保护率监测统计。在现有的基础上,各地2012年自然湿地保护率新增15个百分点以上。各地于2012年12月底前将自然湿地保护率测算结果、测算依据、相关说明和数据统计表行文上报市林业局。
三、建设要求
(一)种苗要求。全面使用良种壮苗,杜绝使用小老树、残次树等生长不良的苗木。杨树、柳树等速生落叶树种米径2公分以上,水杉、池杉、榉树、银杏等落叶树种米径3公分以上,女贞、广玉兰、香樟等常绿树种米径5厘米以上。在树种选择上,各地要充分考虑大绿量,提高绿化的显示度。
(二)栽植要求。全面推行工程化造林、科学造林,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常绿树种必须带土球栽植,落叶树种根据具体需要而定。
(三)管护要求。结合“四位一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新造林的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造林成效。
(四)重点工程建设要求。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林、苗圃、临时性绿化、占领性绿化等不列入统计范围。
四、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计划。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林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营造林任务和林业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造林小班,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及责任人。
(二)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序时进度。各地要针对植树造林的季节性特征,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时间表,狠抓落实。今年12月底前,要落实好营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任务分解。2012年1月底前,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前申报;4月底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5~6月,开展绿化造林县级自查;6月25日前,各地上报造林自查报告;7月底前,完成新造林市级验收工作;8月底前,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市级验收工作。
(三)强化考核奖惩,提高工作成效。市成立绿化造林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绿化造林督查工作。在造林季节(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4月底)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对营造林进度和林业重点工程每半月通报一次。市政府将对营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具体考核及补助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