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办发〔2011〕67号 2011年12月21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
(2011年12月15日)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2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后五年是南通“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关键期,是南通持续跨越的赶超期、大有作为的历史性机遇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围绕建设民更富、村更美、风气更好的新农村,进一步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关注民生、提升文明”的总要求和“民更富、村更美、风气更好”的发展目标,围绕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牢固确立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地位,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为导向,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农民素质、树立文明新风、发展农村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工程”,着力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培育新农民,为“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阔步前进”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利用3年时间,培养一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建成一批基础设施良好、居住环境优美、文化生活丰富、群众安居乐业的文明村镇,努力实现农民素质有明显提高,乡风民俗有明显转变,文化设施建设有明显进展,人居环境有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明显成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明显加强,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二、深入实施核心价值践行工程,凝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
4.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爱国歌曲大家唱”等主题活动。运用文艺演出、镇(村)史展览等阵地载体,发挥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增强农民群众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运用基层党校、党员冬训等多种形式,深化农村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
5.开展时代精神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和“包容会通、敢为人先”新时期南通精神,增强农民群众加快建设现代化、建设美好家园的认同感自豪感。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局,开展“创业文化节”、“创业之星”及优秀经纪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农村“青春创业·岗位建功”等系列宣传,努力营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良好氛围。增加资金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以及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培育有文化、会技术、懂法律、善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
6.开展“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八荣八耻”基本要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评选“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好邻居”等,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团结友爱、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完善村规民约、邻里公约,运用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道德银行、道德法庭、妇女禁毒会和红白理事会等载体,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反对大操大办,培育文明家风民风乡风。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七彩的夏日”、“缤纷的冬日”、“童声里的中国”等未成年人道德实践和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各县(市)分中心和学校心理咨询室三级阵地作用,构建全市农村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拓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功能,不断丰富乡村学校少年宫、乡村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工作内涵。
7.开展形势政策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运用领导干部进村宣讲、现代农民教育课堂、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等方式和阵地,深入解读中央、省、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协调推进城乡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等政策举措,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方面的做法与成效。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农村和谐。
三、深入实施文明村镇创建工程,促进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8.深化文明户、文明村镇创建。不断丰富文明户创建的内涵形式,深入开展“文明信用户”、“文化中心户”、“学习型农户”、“乡风文明岗”、“四好农家”、“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发挥技术培训、就业创业、信用贷款等支农惠农项目的激励引导作用,让农户在参与中争荣誉得实惠。扎实推进“文明村”、“和谐社区(村)”、“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全民健身村”、“科普示范村”、“民主法制村”、“康居乡村”、“管理民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推动富村帮穷村、强村带弱村,扩大文明村创建覆盖面。把文明村镇创建与基层平安创建有机结合,营造平安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积极探索农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和专业技术协会等经济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途径。制定南通市乡风文明指数测评办法,组织测评并公布结果,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9.推进文明社区创建。适应村庄集约化发展趋势,推广城市社区建设经验,不断强化和完善乡镇、村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加快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广大农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参与政治文化活动、加强人际交流的重要阵地。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文明楼院”、“文明门栋”等活动,完善设施,发展服务,整治环境,维护秩序,提高社区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
10.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把创建文明集市作为农村文明创建的新抓手,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市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等创建活动,实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秩序井然、服务文明,制止乱收费、假冒伪劣、坑农伤农等现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举办文化大集、科普大集,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引领文明风尚。按照规模适中、工作扎实、农民满意、对周边农村影响较大的标准,确定一批创建文明集市示范点。
11.加强农村志愿服务。在各乡镇建立志愿服务站,在乡村成立志愿服务队。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发展志愿者队伍,开通志愿服务热线,在全市建立覆盖城乡的一体化青年志愿服务网络,有效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城乡全覆盖工程。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就业培训、权益维护、文化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农业技术员、科普人员和致富能手开展致富帮扶志愿服务,动员离退休文体工作者、艺术和体育院校(专业)学生等开展文体惠农志愿服务。积极发挥农村“五老”志愿者作用,为“留守儿童”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深入实施农村文化繁荣工程,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2.完善镇村公共文体设施。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加强村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把农村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村镇规划,巩固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文化设施建设成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大镇、村文化广场和科普活动场所建设,把文化活动和科普阵地建到农民身边,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加大镇、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引导建设一批乡镇体育广场,体育公园,大力实施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推广电影放映点、农民学校等建设,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市、区)级支中心建设,实现乡村服务点全覆盖。引入公有民营制、股份合作制等市场化运营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农村公共文体设施。整合现有各类农村文化阵地,优化公共文体资源配置,扩展功能、共建共享。
13.加大文化惠农力度。继续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努力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科普惠民兴村”等公益性活动,推进乡镇广播电视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完成县(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推动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积极建设城乡阅报栏工程、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施。组织作家、艺术家、出版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符合农民审美需求的文艺作品,出版适合农村发展需要的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份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加大政府供给力度,以政府采购、补贴等形式,鼓励文艺院团深入农村演出。
14.开展群众性特色文体活动。按照内容积极健康、风格清新质朴、群众喜闻乐见的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家庭、校园、企业、民俗、节庆、广场文体活动。精心打造富有南通地方特色的农村文化活动品牌。着力提升海安花鼓、通州小品小戏、如皋木偶、如东杂技、海门山歌、通剧、启东版画等地方传统优势文艺项目,支持发展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和个体放映队发展,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民间艺术、民俗表演、民俗旅游和传统体育项目。培育特色文化之乡、文化团队、文化家庭以及农村文化能人、文艺骨干、文化经纪人等,推出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品。
15.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集镇网吧整治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厉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推进“扫黄打非”向基层延伸,依法打击传播恐怖暴力、淫秽色情信息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取缔色情表演及非法大棚演出。着力净化荧屏声频,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五、深入实施农村生态宜居工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镇村环境
16.加强镇村规划建设。落实城乡规划全覆盖要求,加快村庄布局调整。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点交通、供水、排水、邮政、通讯、电力、环卫、市场、污水处理、体育等基础设施。按照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洁美观要求,引导各地开展新民居建设。加强村庄特色和乡土风情保护开发,建设一批乡土风情浓郁、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示范村庄。
17.优化镇村生态环境。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宣传行动,引导农民节水节电节煤和循环利用资源,发展绿色农业,生产无公害产品。开展园林小城镇、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绿化村庄”工作,巩固和提升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水平。加大引江调水力度,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提高农村河道、道路、绿化、垃圾集中处理“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实施清洁家园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8.改善农户家居环境。开展文明生态庭院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环保家居、绿色家居,引导农民保持居室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创造良好环境。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厨,发展秸秆气化、沼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经济实用、维护简便、效果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六、深入实施城乡文明共建工程,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19.深化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发挥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优势,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力度。继续组织开展“百村千户奔小康”活动,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帮助落实帮扶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技能培训、关爱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开展文体活动。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带头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经费、有成效。发挥各级文明村镇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企业开展村企共建。
20.着力推动城乡文明交流互动、相互促进。统筹推进市民和农民教育,以城市化要求建设新农村、以现代文明理念培育新农民,深入开展“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特别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等现代传播手段,引导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统筹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城乡居民方便共享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和服务。加强市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和企业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服务,有计划地开展职业技能、法律法规、文明礼仪、劳动保护等各类培训,并提供法律维权、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计划生育等全方位服务。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政策。定期组织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进城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争当文明员工、岗位能手活动,引导进城务工人员为当地做贡献、为家乡添光彩。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传播文明风尚和先进理念。
七、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发展
22.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规划、协调、检查、指导职责。宣传、文广新、体育等部门要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司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房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委、商务、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和残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3.健全队伍保障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落实到位。乡镇党委宣传委员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基本职责,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大学生村官、村民代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文艺骨干、致富能手、返乡创业农民、志愿者、“五老”人员、农村文化经纪人积极参与,形成一支数量大、素质好、有专长的工作队伍。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纳入对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教育培训的总体安排,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4.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对县、乡镇、村三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逐步增加项目投入、激励性投入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比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协调党政各相关部门涉农资金的使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生产经营、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用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资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5.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与村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及奖金挂钩,对文明户、文明村镇、农村文明社区、文明集市以及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把城乡共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建立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长效机制和考评机制。总结推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