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办发〔2011〕64号 2011年12月9日)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国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陈照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韩立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曹斌(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成员:刘岩(市委副秘书长)、刘锋(市委副秘书长)、薛谦(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黄卫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叶晓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邵怀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潘新(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斌(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姜建宁(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惠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毅浩(市教育局局长)、杨建忠(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葛鑫涛(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武林(市司法局局长)、施建中(市财政局局长)、江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本高(市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啸平(市规划局局长)、钱志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沈卫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朱瑞琴(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羌毅(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口岸委主任)、陈亮(市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蒋志群(市卫生局局长)、顾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徐国祥(市体育局局长)、李仕春(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军(共青团南通市委书记)、钱锁梅(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姜晓军(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房健(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鑫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原南通市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