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南通市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1〕211号  2011年11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水利局《南通市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意见

(市水利局  2011年11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防汛抗旱减灾的能力,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提升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保障水平,根据我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现就2012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田水利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强化农村水利管理水平,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为全市农村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水利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小型灌溉泵站302座,配套沟(渠)建筑物32630座,新建防渗渠道679公里,新建排涝工程56处,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460亩。

  (二)农村饮水安全。继续组织实施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78.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投资42572.36万元。

  (三)农村河道轮浚。疏浚县乡以上河道84条段,清淤土方300.4万立方米。整治村庄河塘,清淤土方1818.89万立方米,重点推进832个行政村。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通州要依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这一平台,每年建成2~3个千亩以上规模的工程示范片,同时整合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注重应用科技,提升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水平,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承诺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设立专账,加强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在质量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发挥工程效益。

  (二)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围绕我市2012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普遍饮用长江水这一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加快镇村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配套资金、规范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程,确保全市居民普遍饮用长江水。

  (三)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为进一步巩固前两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保证内河水系畅通,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据河道淤积情况,建立科学的河道轮浚机制,将河道疏浚整治列入常规的建设管理范畴,进一步提升农村河道引排能力。同时,要继续巩固和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四)继续完善灌区配套改造工程。要继续加强灌区改造工作,主要完成如皋和海安的如海灌区及末级渠系配套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如东九洋灌区、海安红星灌区的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进度。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探索灌区的管理创新,有条件的灌区要积极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模式,发展农民自我管理的用水协会,充分发挥灌区改造的综合效益。

  (五)加强高标准农村水利建设。农村水利建设要向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努力,在继续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圩区治理和排灌体系完善的同时,挑选有条件的大型灌区、水利项目实施区、农业园区等率先基本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努力通过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推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建立农村水利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研究工程实施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水利设施长效管护办法,保证农村水利工程长期良性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农村水利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农村水利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来实施。县(市)、区政府是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重点要抓好地方年度实施计划制定、任务完成、配套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监管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共同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在中央和省对农村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保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按照中央和省级重点农水项目管理要求,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灌区配套改造、农村河道疏浚等工程所需地方配套资金足额筹集到位,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制。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和廉政合同制度,统一施工合同文本格式;严格竣工验收,切实做好建档立案工作。

  (四)实行奖惩机制。市政府将对201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市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测,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结合平时检查及上报建设进度等方式进行考核,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