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148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98号 2010年6月4日)
鉴于南通市148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对148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南通市148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沈振新(副市长);副组长:薛谦(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振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武林(市司法局局长);成员:徐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何启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勉信(市公安局调研员)、倪卫成(市民政局局长助理)、周锦南(市司法局副局长)、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丁兴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魏钦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孙国林(市环保局局长助理)、李铭(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陆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曹淞云(市卫生局副局长)、赵永南(市物价局副局长)、朱江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姚毅(市信访局副局长)、许建华(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吴亚彬(南通工商局纪检组组长)、石金田(南通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李仕春(市总工会副主席)、赵男男(团市委副书记)、翁晓云(市妇联副主席)、钱生杰(市残联理事长助理)、陆永生(南通监狱副监狱长)、王庭兰(南通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包惠东(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锦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