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0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137号 2010年8月13日)

  为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规范我市对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南通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对外劳务合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

  沈振新(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薛斌(市政府副秘书长)、羌强(市商务局局长、中共如皋市委副书记);

  成员:姜建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朱正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菊生(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金维枢(市商务局副局长、贸促会会长)、金志剑(市旅游局副局长)、徐爱民(市外侨办副主任)、孙进基(中共海安县委常委、副县长)、吴道建(如皋市副市长)、顾淑英(中共如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沈峻峰(中共海门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卫生(启东市副市长)、瞿云峰(通州区副区长)、陈中锋(中共崇川区委常委、副区长)、瞿永国(港闸区科技副区长)、董克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维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