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社科联组织建设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0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10〕41号 2010年8月9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意见的有关精神,加快我市社科联组织网络的建设步伐,进一步繁荣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动我市基本现代化进程,现就加强县级社科联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县级社科联组织的意义

  建立县(市)区社科联组织,是建立健全社科联组织网络的重要环节。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苏发〔2004〕13号)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全省社科联的组织网络。目前省内各市普遍建立了县级社科联组织。建立县级社科联组织,是繁荣发展地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要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通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更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社科联组织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二、县级社科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职责

  县级社科联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县级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县(市)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开展社会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推动社科理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提高公民的人文素养;指导与管理社科类学会(研究会),团结带领并壮大社科理论工作者队伍;举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完成县(市)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县级社科联建设的相关事宜和工作要求

  (一)县级社科联的机构设置

  县级社科联可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挂牌,亦可独立设置。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社科联主席、副主席分别为正科、副科级岗位设置,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安排。

  (二)县级社科联的活动经费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苏发〔2004〕13号文件“积极安排本级财政设立本地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研究方面的专项资金”的有关精神,县级社科联的活动经费应由所在地同级财政安排,在单位部门预算中单列,确保必需的办公及专项业务经费。

  (三)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

  新建立的县级社科联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条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单独设置,暂不具备单设条件的也可先设在宣传部内,待条件成熟再单独设置。

  建立健全县级社科联组织网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区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对社科组织建设要加强指导。希望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今、明两年全面建成县级社科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