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等七部门《南通市中小民营企业成长培育“333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金融办)、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南通银监分局、市民发办、市工商联制订的《南通市中小民营企业成长培育“333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南通市中小民营企业成长培育“333计划”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市发改委(金融办)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市财政局  南通银监分局 市民发办  市工商联  2010年8月)

  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进一步构建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支持和推动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南通市中小民营企业成长培育“333计划”(以下简称“333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银政企三方良好互动,在全市重点培育3000家左右(其中市区1500家)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助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落实原则。按照市县财政体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落实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以及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要素瓶颈问题。

  (二)动态连续原则。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择优扶持,对中小企业培育的名单采取三年一次确定、年度适当微调的办法,确保培育计划实施具有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支持科技成长型、协作配套型、资源深加工型(农业产业化)、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优质型等六类中小民营企业。

  (四)市县联动原则。对纳入“333计划”的企业,明确属地培育责任,分层联动推进。县级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要按计划重点做好当地企业的培育政策协调和培育措施落实工作。

  三、企业遴选

  (一)遴选办法

  1.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通过南通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面向全市民营中小企业,按照培育企业的入围标准和评分级别,由高到低,进行初步筛选,按1:1.1比例形成培育企业的候选名单。

  2.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相关部门,根据产业政策、行业状况、企业情况等因素,对候选企业进行综合筛选,确定全市3000家左右(其中市区1500家)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培育名单,并分解落实给各金融机构,明确培育企业成长的主办银行。

  (二)入围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2.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节能、环保评级;

  5.尚未有贷款或贷款余额小于2000万元;

  6.企业正常缴纳税费、水费、电费1年以上。

  四、培育措施

  (一)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对于纳入“333计划”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金融超市,优先安排银企对接,优先培育上市、股权融资、创业投资和集合发债。金融机构在贷款门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纳入“333计划”企业的贷款增幅高于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幅,且力争三年间贷款余额逐年增长30%以上。同时,做好上级部门金融试点创新与“333计划”的衔接。

  (二)单列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

  灵活执行《江苏省银行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外金〔2009〕7号),将纳入“333计划”的企业贷款享受到的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单列考核,集中管理,集中奖励,集中代偿。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积极发挥财政杠杆对贷款投放的撬动作用。

  (三)继续完善财政支持机制

  1.财政贴息机制:对纳入“333计划”的市区工业企业培育期内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市财政按技改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2.担保推荐机制:对纳入“333计划”的市区企业,全部推荐给信用等级高的担保机构,优先给予政策性担保,如发生担保损失,除市再担保基金给予担保机构30%风险补偿外,市财政再给予担保机构20%的风险补偿。

  3.担保费补助机制:担保机构对纳入“333计划”的市区企业按低费率收取担保费的,除享受国家、省担保费补助外,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助。

  4.市区金融业专项考核奖励机制:“333计划”实施期间的市区金融业考核办法中,可增加对纳入“333计划”的市区企业贷款方面的考核内容。继续实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与财政存款挂钩办法。

  (四)优先安排融资协商

  纳入“333计划”的市区企业若同时在两家以上银行有贷款,其中一家银行贷款到期后拟退出,企业遇临时性还款困难,申请融资协商,南通市中小企业融资协商办公室按照协商机制的运行规则,优先安排进行融资协调和融资政策援助。

  (五)优先满足应急互助需求

  纳入“333计划”的市区企业推荐加入市中小企业互助协会,对因企业和银行双方信贷资金安排期限不匹配发生归还到期贷款困难的,优先满足借用应急互助基金需求。

  五、组织分工

  “333计划”是顺应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和要求,助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量质并举、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市发改委(金融办)主要负责推进直接融资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以及再担保支持工作;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贴息、风险补偿和奖励引导等财政政策的实施;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推荐担保机构;市民发办主要负责将企业推荐参加金融超市;市工商联负责推荐企业参加中小企业互助协会;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筛选拟订培育企业名单、定期跟踪监测信用情况、优先安排银企对接、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明确主办银行、组织融资协商等;南通银监分局主要负责推动和规范银行的服务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服务,努力为全市中小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