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南通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的通知
通政发〔201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南通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项)和南通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3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把南通建成适应基本现代化要求的文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