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1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10〕53号  2010年9月30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通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接待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做好内宾接待工作的指示。

  (二)拟订重要内宾来通的接待方案,报经市领导批准后,做好参与接待的各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领导交办的中央、省级机关地市级以上领导来通视察、检查接待方案的拟订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兄弟省、市地市级以上领导来通参观、考察接待方案的拟订与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接待业务的培训、指导和对外联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接待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机关政务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信访、考核、政务公开和后勤工作;负责各类接待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党务群团、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

  (二)接待处

  负责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负责中央、省级机关地市级以上领导来通参观、考察接待方案的拟订与实施;负责曾经在南通战斗和工作过的地市级以上老同志的接待;协助军分区做好副军职以上的领导干部的来通接待,协助外事部门做好重要外事活动的有关衔接工作。

  (三)联络处

  承担市党政代表团外出参观考察的联络任务;协助中央、省相关部门做好在通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联络工作;参与市四套班子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接待联络服务工作;做好全市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四)行财处

  负责机关财务及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待经费的预算、结算及相关工作;负责接待物资(品)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接待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为13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处长8名,其中正处长4名,副处长4名。

  市接待办公室的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