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狼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90号)

  鉴于南通市狼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对狼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政府决定对南通市狼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如下:

  组长:吴晓春(副市长);

  副组长:朱晋(副市长)、屈宝贤(市政府秘书长)、吴旭(崇川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员:徐国祥(市政府副秘书长)、倪永平(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惠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建中(市财政局局长)、刘建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本高(市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啸平(市规划局局长)、钱志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刘新华(市水利局局长)、陈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陆伯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沈卫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戴平(市旅游局局长)、施德威(市物价局局长)、马建清(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葛玉琴(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狼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中锋(崇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市狼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葛玉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中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狼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