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83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秦厚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春(市政府副秘书长)、陆伯新(市环保局局长)、朱瑞琴(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成员:辛鸿堂(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叶晓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平根(市委农工办主任助理)、赵京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赵立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杭建中(市科技局总工程师)、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顾宗瑜(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铭(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陈如海(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徐景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范袁斌(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冯亚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陈宏(市水利局副局长)、顾晓彬(市环保局副局长)、胡平(市物价局副局长)、彭为杰(海安县副县长)、杜永红(如皋市副市长)、徐守宏(如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建华(海门市委常委、副市长)、顾云峰(启东市副市长)、陈斌(通州区委常委、副区长)、顾晓明(崇川区副区长)、顾国华(港闸区副区长)、陈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陆伯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辛鸿堂、范袁斌、冯亚军和顾晓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工作协调、宣传教育、考核奖励、组织督查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