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铁路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2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168号  2010年9月2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铁路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南通市铁路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铁路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铁路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铁路和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实施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铁路工程项目配套实施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勘测设计、专题评估等前期工作。承担全市铁路支线、专用线的行业指导责任。

  (四)负责组织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负责对铁路及其相关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施工进度情况。

  (六)配合做好铁路运输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协调。

  (七)负责对全市铁路安全管理实施督查,指导和协调铁路治安综合治理。

  (八)协助铁路营运部门做好道口的整顿、改造和管理工作,参与对辖区内铁路道口管理的检查监督。

  (九)组织开展火车站站区综合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铁路建设宣传工作,牵头组织铁路系统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牵头负责筹措、管理和使用铁路建设资金,指导和督查本系统的财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铁路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财审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组织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与收集、调查研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务、政务、业务等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联系县(市)区铁路办,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指导铁路系统内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参与铁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并对铁路建设资金实行全程监管;负责制定本办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计划处

  负责研究编制全市铁路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全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和轨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做好市区轨道交通的规划工作;负责全市铁路支线、专用线的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南通铁路枢纽的研究和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铁路站场周边经济发展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三)工程监管处

  组织本市境内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制订、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县(市)区铁路部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做好有关铁路建设设计优化工作;协调铁路建设过程中矛盾和问题,处理铁路建设与地方建设的关系;检查、督促铁路建设施工进度,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参与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体系的监督、检查;负责铁路建设的技术档案和征地拆迁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运输服务处(护路联防办、站区管理办)

  配合做好铁路运输工作,协调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协调;负责对全市铁路安全管理实施督查,组织开展全市铁路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影响和妨碍铁路安全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协助铁路营运部门做好道口的整顿、改造和管理工作,参与对辖区内铁路道口管理的检查监督;组织协调开展火车站站区综合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提升火车站窗口形象;掌握铁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监察室)。

  三、人员编制

  市铁路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为18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长9名,其中正处长5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4名。

  市铁路办公室的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