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48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路、河道、绿化和垃圾处理”四位一体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奋力开启我市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秦厚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新华(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平根(市委农办主任助理)、顾宗瑜(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如海(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开亮(市交通局副局长)、陈宏(市水利局副局长)、朱进华(市农业局副局长、林业局局长)、孙国林(市环保局局长助理)、顾汉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陈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