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4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电动汽车行驶零排放、低噪音、低能耗等优势,有效降低汽车污染排放,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徐辉(副市长);

  副组长:宗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扬(市经贸委主任)、陈道彪(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李吉平(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陆雪松(市经贸委副主任)、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新华(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潘卫斌(市财政局副局长)、黄玲(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维贤(市建设局副局长)、徐相东(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开亮(市交通局副局长)、喻福涛(市水利局副局长)、谢晓军(市环保局副局长)、缪小华(市房管局副局长)、朱江涛(市安监局副局长)、胡平(市物价局副局长)、瞿刚(市信访局副局长)、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华(南通质检局副局长)、范正满(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计划,研究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使用等相关政策,协调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所需的用地及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雪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正满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