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农业产业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开启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现就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部署,积极探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升,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抓住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基础好、新农村建设快的优势,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规划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村,进一步强化物质装备,提升科技水平,完善产业体系,创新经营方式,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较高和生产效益较高的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农科教、产学研结合,集成示范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各地要集中规划建设一批有清晰地域界限、体现优势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园区要规划设计科学、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
(二)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各地要建设一批有特色、上规模、高效益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基地要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体现地方特色,实行科技领先,带动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优质水稻、特经特粮、设施园艺、花卉苗木、瓜果蔬菜(含食用菌)、蚕桑、畜禽养殖等基地。
(三)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村。各地要建设一批“一村一品”地域特色浓郁、村域环境优美、村庄绿化达标、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示范村,示范村要做到现代农业基础好、集体经济强、区域品牌响、生态环境优、示范效应强,要有科学合理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与本村主导农业产业或产品相配套的专业合作组织,有对接带动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建设设施农业、特色种养、花木盆景、应时果蔬、加工贮运、家畜家禽等示范村。
四、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各地要紧紧围绕本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市场条件、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等因素,突出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重点培育一批典型,以示范效应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产业升级。
(二)科技先导,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要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积极应用现代科技与装备,充分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优良品种应用水平。广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
(三)整合资源,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各地各级涉农单位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引导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级组织、农产品龙头企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等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共同推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做大做强,培育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专业化优势,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促进农产品经营产业化、品牌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出实效;要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创新举措;要认真抓好建设规划,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建设水平;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市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明确扶持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招商引资。原则上,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须安排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村,其它各类农业项目也要集中整合。
(三)强化考评奖励。按照建设标准(见附件),市政府每年命名授牌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于5月底前向市农林部门进行建前申报、年底前进行认定申报(当年申报的园区应在上半年有县级政府批准的建设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明确的政策扶持措施),未经建前申报的,不得列入评审范围。市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园区、基地和村进行评审,评审情况经市政府审核后,命名授牌。命名授牌实行动态管理,自命名授牌之日起有效期4年,期满后重新认定。有效期内,被命名授牌单位如发生重大产品质量或其他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命名授牌称号。
附件:1. 南通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
2. 南通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3. 南通市现代农业示范村建设标准
4. 南通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村建前申报表(略)
附件1:
南通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
一、总体标准
(一)基础设施配套。园区总体布局合理,水、电、沟、渠、路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农产品商品化运作,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配套。园区主干道建成硬质水泥路,有园区标志牌。
(二)主导产业高效。园区产业优势突出,核心区集中连片规模较大,对周边地区能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三)科技含量较高。有技术依托单位,实行标准化生产。良种覆盖率达100%。有相应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机、植保、农业投入品等专业化服务达100%。
(四)质控体系规范。有良好的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五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园区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著名商标。
(五)产加销一体化。园区产业化经营面达80%以上,通过合同、订单、入股、二次返利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相对接。
(六)运作机制科学。园区建设主体清晰,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职责明确,内部制度健全,各类台账齐全。核心区实行土地股份合作。
二、分类标准
(一)优质水稻产业类
1. 规模标准:园区面积不低于10000亩,有3个以上1000亩集中连片核心区和相应的苗情、农情观测点。
2. 服务指标:园区内有机插稻商品化育供秧示范点,商品化育供秧达100%,主体品种不超过2个,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达100%,综合防治普及率90%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达100%。
3. 产量要求:优质水稻产业园区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
(二)设施农业产业类
1. 规模标准:5000亩设施农业园区的核心区钢架大棚连片面积(实棚)达2000亩以上,万亩设施农业园区的核心区钢架大棚连片面积(实棚)达3000亩以上。
2. 设施标准:钢架大棚为6米以上跨度的热浸镀锌钢管大棚,钢管外径不少于22毫米,壁厚不少于1.2毫米,拱间距0.8米,两侧有压膜槽。
3. 技术指标:园区有1~2个主导品种,推广应用2~3项适新技术,集中展示不超过3个主体高效种植新模式。自建1个工厂化育苗配供中心。配方施肥、综合防治服务达100%。产品商品化处理率达90%以上。
4. 效益要求:设施农业园区亩均纯收益8000元以上,核心区亩均纯收益10000元以上。
(三)花木产业类
1. 规模标准:园区面积在10000亩以上,并相对集中连片,其中标准温室大棚面积2000亩以上。
2. 服务指标:高档花木全程容器生产、高档盆栽花卉精准促控栽培、标准化工程苗木培植等实用新技术应用80%以上。
3. 效益要求:园区花卉及相关产品销售产值每亩8000元以上。
(四)果树产业类
1. 规模标准:园区面积在5000亩以上,并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架构或喷滴灌设施达50%以上。
2. 设施标准:园区内林网配套,连体架构每座在10亩以上,且为水泥或钢材搭建。
3. 技术指标:园区主导品种在3个以内,套袋栽培达100%,每年参加省优质果品评选活动并获省表彰。无公害、标准化新技术推广面达100%。果品商品化率达90%以上。
4. 效益要求:园区内每亩果树纯收益5000元以上。
(五)蚕桑产业类
1. 规模标准:桑田面积10000亩以上,其中连片区域2000亩以上。桑田种养综合利用覆盖面达80%以上。
2. 服务指标:园区内统一栽植规格,统一树型养成,统一施肥标准,统一治虫模式,统一培管措施,统一养蚕布局达100%。桑蚕品种良种化、小蚕共育普及化、饲蚕技术省力化、技术管理标准化达100%。
3. 产量要求:园区全年亩桑养蚕3.5张以上,年产茧150公斤以上。
(六)畜禽养殖产业类
1. 规模标准:生猪(羊等)年出栏1万头以上、肉禽年出栏50万只以上、蛋禽存栏10万只以上、奶牛存栏1000头以上等。
2. 设施标准:道路、给排水、供电、畜禽舍、消毒隔离室、兽医室及配种输精室等设施配套齐全。净道、污道严格分开,互不交叉。圈舍配备现代化的调温、调湿、通风等设备,配备自动喂料、饮水、清污、除尘和光照等装置。畜禽舍内配备现代化的畜禽粪污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建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其它无害化处理设施。生猪、肉禽养殖园区自宰自销。
3. 服务指标:饲料配送、疫病防治服务中心及检疫防疫安全系统健全,要求实施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100%,免疫耳标佩戴率达100%。排污系统采用现代先进技术实行无害化处理,场区内粪污通道为暗沟,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非露天蓄粪池或堆粪场。
4. 效益要求:园区内平均每亩效益2.5万元以上。
附件2:
南通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一、总体标准
1. 政策扶持到位。当地政府出台扶持优势特色产业政策。
2. 产业特色鲜明。现代特色产业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已形成较大规模和一定的知名度。
3. 质量控制规范。建立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基地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县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产品商标。
4. 服务体系完备。基地内建有技术指导、产品运销专业服务组织,受服务农户达90%以上。
二、分类标准
1. 规模化种养。有一定地域范围,相对集中连片,并能带动辐射区的农民显著增产增收。设施农业连片1000亩以上;露地蔬菜3000亩以上;水生蔬菜1000亩以上;鲜食瓜果5000亩以上;果树4000亩以上;花卉苗木2000亩以上;优质水稻5000亩以上;蚕桑5000亩以上;生猪、羊等年出栏1万头以上、肉禽年出栏30万只以上、蛋禽存栏8万只以上。
2. 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设施栽培、无土栽培、立体栽培、生态养殖、工厂化育苗、生物防控、循环经济等适新技术。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按市级以上标准生产的面积达80%以上。按省级生态健康养殖标准达60%以上。
3. 品牌化销售。以自有商标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销售比重达80%以上,或与超市、批发市场对接直销比重达50%以上。
4. 高效化产出。园艺类基地平均亩效益6000元以上,种植业类3000元以上,畜禽类1.5万元以上。
附件3:
南通市现代农业示范村建设标准
一、总体标准
1. 村级农业规划科学。因地制宜,制定有特色、可操作的村级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 农村生态环境优美。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度和措施,村庄绿化达示范村标准。
3. 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村内农田水利设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农业生产方式先进,农产品商品化运作,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配套。
4. 品牌体系建设扎实。有农产品注册商标,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有县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产品商标。
5. 农业服务组织健全。有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有专兼职农技人员,有专人定期发布农业技术或农产品产销信息,村内农民受服务面达100%。
二、分类标准
1. 产业规模。主导产业或生产规模占全村产业或农产品总规模80%以上,8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中,设施农业示范村的设施面积在1000亩以上。
2. 产品特色。“一村一品”地域特色强、产品特色明、市场前景好。农产品商品化率达100%。
3. 科技水平。农业生产方式先进,标准化生产和良种覆盖率达100%。
4. 合作组织。有与本村主导产业或产品相适应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有对接带动的龙头企业。农产品90%以上由专业合作组织销售。
5. 农民增收。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农民人均现代农业纯收入3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