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0〕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丁大卫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秦厚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
吴晓春 副市长
杨展里 副市长
朱 晋 副市长
徐 辉 副市长
沈振新 副市长
陈惠娟 副市长、如皋市委书记
孙金华 副市长
屈宝贤 市政府秘书长
叶 超 南通军分区参谋长
赵 新 南通武警支队支队长
封力军 南通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产控集团、国投公司、港口集团、兴东机场、汽运集团、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南通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安全局、盐务局、海事局、检验检疫局、江苏渔港监督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苏通大桥有限公司、海洋渔业指挥部、东海区渔政站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办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市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市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市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由陆建东同志担任。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督促落实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负责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及组织演练等工作;负责全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保障体系的统筹建设、资源整合和规范管理等工作;负责或协助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督查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体系、综合应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保障体系、政府值班系统等相关工作;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承担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处职责;承办市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