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0〕214号  2010年12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我市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江苏3个试点市之一。《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认真实施这一试点项目,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创新,为我市转变发展方式增加内生动力。现就做好试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把发展高职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区域内率先建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与育人机制;推进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和理念创新,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计划用五年左右实现以下目标:

  (一)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化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省市共建、地方和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建设若干所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加快构建以理事会为组织架构的高职院校与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全面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改革高职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地方财政对高职教育的投入,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本科院校水平。

  (二)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显著优化。完善定点实习企业制度,探索校企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建设一批大学生实践基地和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大学生就业率和创业能力全省领先。

  (三)高职教育服务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通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南通产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培养一批数量充足、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探索形成经科教联动、政产学研结合新模式,探索沿海开发背景下高职教育国际化与经济国际化的同步机理,更好地服务南通经济转型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多方参与的高职院校理事会制度。积极探索省市共建、校企合作的多种模式和途径,形成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合力。全面推进高职院校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鼓励职业院校与相关行业和企业,以专业共建、人才共育为纽带,以资源互补、优化配置为原则,以互利共赢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实行理事会管理,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二)构建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企业接受高职学生实习、就业或进行员工培训的减免职工教育统筹金,企业对高职教育办学投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组建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龙头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参加的人才培养协会(联盟),高职院校通过与企业签订协议、在企业挂牌等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生产实习和就业基地;资助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建设一批生产型、共享型、创业型实训基地。

  (三)优化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用足用好职业教育统筹资金,确保资源配置向高职教育倾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高职教育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优化高职教育布局,支持高职院校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特色园区和实训基地。加大内涵建设的投入,推进各高职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推进高职院校教学联合体建设,引导和推动高职院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合理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四)健全多渠道投入的高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市级财政对市属高职院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建立稳定的公用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到“十二五”末,市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当地本科院校同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高职教育发展资金投入,建立市级财政对高职院校专项建设经费奖励制度;建立高职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保险统筹支付制度;实行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津贴制度,参照高级技能型人才标准给予兼职教师专项津贴;鼓励和引导当地企业向实训基地捐赠仪器设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开展订单培养,有效分担人才培养成本。

  (五)探索形成经科教联动、政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整合集成本市研发机构、高科技企业和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资源,政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建设科技创业园区、产业化孵化基地,汇聚、转化、转移技术成果;制定政策措施,对高职院校与本地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开展研发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充分利用高职院校场地、设备、教师资源,积极培养和推动骨干专业教师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在院校建立产品研发基地;探索“厂中校”、“校中厂”模式,鼓励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试点和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

  (六)探索高职教育国际化与经济国际化的同步机理。充分利用苏通科技园区建设、沿海开发战略实施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极好机遇,开展“职业教育服务沿海开发行动”,推动高职院校开门办学,选择具有自主品牌的外向型骨干、龙头企业与本市国家或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结对,共同走向世界,提高南通高等职业教育参与国际合作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实施时间和步骤

  (一)实施时间:2010~2015年。按照整体规划、分类立项、分步实施、持续支持的原则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2013年进行阶段性成果报告与中期评估,2015年进行总结验收和推广。

  (二)实施步骤

  2010年,制定《南通市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2011年,推进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建立高职院校理事会制度;组建以政府为主导、高职院校、行业和企业多方参与的南通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

  2012年,实施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税收优惠、高职院校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补助、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完善定点实习企业制度,区域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逐步达到当地本科院校同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

  2013年,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重点依托先进制造技术类专业,建成2~3个国家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2014年,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与育人机制;校企合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2015年,高职院校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基本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完成试点总结报告,推广改革试点成果。

  四、项目安排

  (一)基础能力建设

  1.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骨干)院校通过立项、建设并通过验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特色、品牌和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国家级、省级特色、品牌和示范专业建设通过验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3.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通过验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校企合作建设

  1.定点实习基地建设项目。每建立一个定点实习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2.人才培训项目。每培训1000名以上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3.技术研发项目。技术研发成果奖励参照市科技成果奖励有关规定。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职院校与境外院校、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成效显著,给予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配套政策

  (一)充分用好现有的人才、科技政策,多渠道筹措经费,吸引行业、企业积极投入试验区建设项目。

  (二)制定出台关于高职院校建立理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荣誉激励、税收优惠、经费补助等政策。

  (三)完善市属高职院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办法,逐年提高市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定实施南通高职院校专项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师资、专业、课程建设和校企合作提供奖励资金。

  (四)制定实施企业接受高职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保险统筹支付制度;建立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南通市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并推动实施。

  (二)项目科研机制。成立由南通市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负责人和高职教育专家组成的项目科研小组,分析研究试点改革措施和实施效果。

  (三)监督反馈机制。成立“南通市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项目监控小组,负责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的监控。

  (四)考核评价机制。实施项目管理,进行严格论证,并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进度进行监管、检查。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方法,探索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成立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职业院校专家组成的“南通职业教育发展咨询与评估委员会”,为改革试点开展决策咨询、论证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