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通沿海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委〔2010〕21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加强对我市沿海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通沿海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罗一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组长:丁大卫(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秦厚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吴晓春(市政府副市长)、徐辉(市政府副市长)、沈振新(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委、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铁路办公室、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海关、南通海事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市产控集团、市国投公司、武警南通市边防支队、南通边防检查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蓝绍敏(兼);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蔡惠忠(兼)、尹建勇(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