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大卫主持召开十三届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副市长吴晓春、杨展里、朱晋、徐辉、沈振新,市政府秘书长屈宝贤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外环东路快速化改造、通启路快速化改造、工农路快捷化改造规划研究方案(送审稿)》,原则同意外环东路、通启路快速化改造方案。会议认为,完善市区快速路网体系,提高市区主干道快速通行能力,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顺应民意、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外环东路、通启路快速化改造要抓紧细化方案、尽快实施,力争工程早开工、早建成。对于工农路快捷化改造方案,市规划局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在充分征求专家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利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方案进行深化研究,重点要解决好方案实施后可能带来的工农路部分交通节点依然拥堵的问题,做到既方便市民快捷出行,又兼顾城市景观。
会议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重大,丝毫不能麻痹和松懈。会议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制”。一要落实好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和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要落实好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研究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督查和追究的力度,切实把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会议明确,市安监局下一步要对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提交各位分管市长,由各位分管市长牵头会办,尽快解决。市消防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主动上门服务,在严格把关的同时,帮助企业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市监察局和作风办在对部门的作风考核中,要支持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会议听取了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会议认为,“三小车辆”问题比较复杂,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做好市区“三小车辆”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按照“依法管理、区别对待、疏堵结合、贵在坚持、管出成效”的要求,从南通实际出发,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市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重点关注和维护好原持有营运证的“三小车辆”车主的合法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妥善安置,保持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会议讨论了《南通市地名管理办法(送审稿)》。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命名和更名的原则,使地名更好地体现历史性、文化性和前瞻性,彰显南通濒江临海等区域特色;要明确命名和更名的程序,主干道、大的公园及广场、大型桥梁的命名及更名,要报分管领导审核,经规委会讨论,特别重要的要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向市委汇报。会议明确,地名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要对现有的地名进行梳理,能优化的优化,该整合的整合,特别要抓紧研究已经明显不符合现实情况、不适应发展要求的道路名称更改问题。
会议还听取和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