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之年。为充分展示南通人民蓬勃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为国庆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现就开展该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大力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水平优化、市民素质提升、文明新风弘扬工程等“五大工程”,以扎实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有效提升城市形象、社会秩序、环境面貌和道德风尚,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素质优秀”的“四优”要求,为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办好国庆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提供重要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1.市容环境。①确保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垃圾及时清运,市容长效保洁。②加强河道整治和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河水无黑臭现象,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杂物。③确保建筑工地全面达到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待开发地块环境卫生状况良好。④加强对非法市场、流动摊贩、店外店的整治,确保各类经营活动入市交易、规范有序,杜绝私设市场、超门面经营等有碍市容环境的现象。⑤维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确保各类公共场所、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公用设施整洁完好、功能正常。牵头市领导:朱晋。重点责任部门:①~④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⑤电信南通分公司、南通邮政局、市建设局等。
2.公共卫生。①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管理,确保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符合卫生管理要求,消毒制度落实。②加强禁烟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没有吸烟现象。牵头市领导:杨展里。重点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南通工商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3.市场环境。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确保市场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市场秩序优良、食品卫生安全。牵头市领导:蓝绍敏。重点责任部门:南通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4.户外广告。按照依法设置、内容高雅、健康文明、文字规范、设计美观的要求,集中整治大型高炮、店面广告、过街横幅、灯箱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及店面铭牌,取缔未经批准及内容低俗的各类广告,逐步提升市区户外广告、店面铭牌的设置水平。牵头市领导:朱晋。重点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南通工商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实施公共秩序维护工程。
1.交通秩序。①严格治理车辆和行人闯红灯、不各行其道、乱穿马路、酒后开车、驾车穿越非机动车道和违规超插行进等现象。②加强主次干道停车管理,确保各类车辆停车有序、摆放整齐。③针对部分小区停车难、私搭停车棚多的问题,积极制定实施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力争初见成效。重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网吧管理。确保网吧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等警示牌,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严格办理身份证登记、查验手续,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电脑安装绿色上网软件,无色情暴力邪教网站开通现象。牵头市领导:杨展里。重点责任部门: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信息办、南通工商局、武警南通市消防支队、电信南通分公司。
3.校园周边环境。①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中、小学校园周边市容市貌良好。②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③200米内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重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南通工商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实施服务水平优化工程。
1.窗口服务。组织兴东机场、医疗、商业零售、铁路车站、银行、邮政、电信、旅行社、环卫、供电、燃气、公园、物业服务、自来水、工商管理、税务、“110”、派出所、交警等窗口行业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统一服务着装,使用文明用语,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市领导:黄利金、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各主管部门、市文明办、南通兴东机场。
2.宾馆服务。深化宾馆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以下标准:有量化分级管理标志;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设有禁烟标志的场所无吸烟现象;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牵头市领导:黄利金、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文明办。
3.客运服务。组织出租汽车、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客运行业“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确保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客运窗口单位的测评标准。牵头市领导:黄利金、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文明办。
(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1.主题宣传教育活动。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印发主题宣传资料,组织南通市民公共文明基本规范学习活动。②组织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大赛,并通过公共媒体发布一批优秀公益广告。牵头市领导:黄利金、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各新闻单位、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主题大讨论活动。以“怎样做一个文明的南通人”为主题,广泛组织大讨论活动,召开理论界、群众代表大讨论活动座谈会,办好市直新闻媒体大讨论专题专栏,确保大讨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牵头市领导:黄利金、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各新闻单位、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3.文明劝导行动。确定今年7~9月每周五为南通市文明劝导日,由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抽调人员组成南通市公共文明劝导志愿者队伍,通过必要培训后佩戴统一标志于文明劝导日分赴各公共场所开展爱护公共环境、维护交通秩序劝导活动,加强对市民排队候车、排队乘车、依次上下车和主动让座的行为引导。牵头市领导:黄利金、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团市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建设局。
(五)实施文明新风弘扬工程。
1.爱国爱家。①在全市组织开展百场以上的“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②举办南通市“五星红旗耀江海”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合唱大赛活动。③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南通三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提高全体市民对城市文明创建的支持度和对城市文明成果的认可度。牵头市领导: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南通军分区政治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联。
2.志愿服务。按照有计划、有制度、有机制、有活动、有保障措施、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标准,切实组织开展好以倡导文明风尚志愿服务、窗口行业志愿服务、维护公共环境志愿服务、平安建设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2009年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市领导: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
3.文明习俗。①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南通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时间、地点方面对市区燃放烟花爆竹作出限制性规定,引导市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②依法引导市民在指定地点举办丧事,禁止在居住区敲打吹乐;严禁利用人民币图样制造、销售各类冥币;严禁假冒宗教教职人员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严禁焚烧、损坏居住区、道路等处的树木花草。牵头市领导:张小平。重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宗教局、南通工商局、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7月初~7月中旬)。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活动意见,部署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明确活动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2.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制定印发《关于认真抓好“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环境宣传工作做出部署。
3.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南通日报社、市广电局制定印发《关于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中组织开展“怎样做一个文明的南通人”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4.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印发“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南通市民公共文明基本规范》、《南通市民公共文明手册》和《南通市民公共文明基本规范》宣传招贴画,为基层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基本资料。
5.市文明办利用南通文明网、新南通网站、南通热线等网站,市区主要公共场所户外大型广告、灯杆标语、户外电子屏、楼宇广告、车载广告,以及手机、小灵通短信等,宣传“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和“怎样做一个文明的南通人”大讨论活动,发布《南通市民公共文明基本规范》,为推进活动营造浓郁的环境氛围,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6.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明确各单位、各处室、每个人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中的责任和宣传《南通市民公共文明基本规范》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怎样做一个文明的南通人”大讨论活动,确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
7.各责任部门要根据不同任务的不同情况和不同要求,通过在有关公共场所发布公益广告、在有关票券上加印文明规范等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好特定公共场所的宣传教育活动。
8.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要发挥各自优势,制定“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教育的详细实施方案,在学生、职工、青年、妇女中精心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9.市各新闻单位不间断发布“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公益宣传广告、标语,通过消息、言论、通讯、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的情况,办好“怎样做一个文明的南通人”大讨论专题专栏,通过行之有效的新闻手段营造良好氛围、吸引市民参与、普及文明规范。
(二)整治行动阶段(7月中旬~8月初)。
10.市文明办组织我市全国、全省道德楷模群体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倡导爱我南通、人人行动、从我做起、共建文明,动员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遵守公共文明基本规范,争当文明使者。
11.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市级党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作出承诺:带头践行公共文明基本规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同时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并建立内部通报处理机制。组织市级党政机关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做好一件事情,让市民多一份满意”活动。
12.团市委组织江海志愿者群体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人人争做文明可爱的文明南通人,自觉参与对身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行动。
13.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开展好相关公共场所的整治行动。要组织执法管理队伍、各公共场所广大员工和专业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对不文明行为的教育劝阻行动,加强对违法违章不文明行为的执法管理,加强对破损设施的维护和完善,加强对影响公共文明突出问题的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圆满组织开展好中央、省文明委部署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14.开展文明劝导行动。确定今年7~9月每周五为南通市文明劝导日,同时组建南通市公共文明劝导志愿者队伍,成员由团市委从各级党政机关、各街道、各社区和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由市委老干部局从老干部队伍中报名产生,通过必要培训后佩戴统一标志于文明劝导日分赴各公共场所开展劝导活动。
15.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治行动的采访报道,同时通过记者暗访、市民讨论、读者来信、开设“曝光台”等方式,大力度抨击各种不文明行为,营造“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检查整改阶段(8月上旬~9月底)。
16.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实施情况和有关公共场所整治情况的调研,加强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督促推进,适时召开会议予以深化部署推进。
17.市城调部门按照有关考评办法,组织若干次测评,并通报各责任部门的达标情况。
18.组织督查机构、市民巡访团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实施情况和有关公共场所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以简报形式予以通报讲评。
19.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直至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通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各个工作项目也要设立领导机构,具体由牵头市领导负责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设立相应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推进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
(二)认真学习,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掌握工作要领,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
(三)制定计划,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实施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并抓紧予以组织实施。“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16个主要工作项目,由各项任务的牵头市领导会同各重点责任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专项实施计划,并于7月25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好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专题简报,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予以督查考核,并把督查考核的结果与年底部门综合目标考核、机关作风建设考核挂钩,与本轮正在进行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评选挂钩,对于推进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同时将对本次活动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各县(市)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南通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通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大卫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黄利金 市委副书记
张小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展里 市政府副市长
朱 晋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陈 俊 市委副秘书长
顾诺之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陆建生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存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南通日报社社长
叶晓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 振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姬焕玲 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蔡惠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缪建新 市教育局局长
杨建忠 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本高 市建设局局长
马啸平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钱志平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跃华 市交通局局长
刘新华 市水利局局长
黄振平 市文化局局长
范 平 市文化局副局长,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蒋志群 市卫生局局长
陆伯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帜华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振建 市体育局局长、市体育总会主席
倪建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 平 市旅游局局长
马建清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钱祥圣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少勇 团市委书记
程 静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姜晓军 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蒋亚亭 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姚顺昌 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建新 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副队长
唐吉玲 崇川区委副书记
许美云 港闸区委副书记
陈 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